南都讯 记者涂峰 《广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下文简称《规定》)已正式公布,将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是全国首部有关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省级政府规章,亮点颇多,其中规定,应当保证有政府法律顾问的提前参与,使政府各项活动全程置于法律的规范之下。《规定》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可以聘请符合条件的专家和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
目前,全省还有6个地级以上市尚未成立政府法律顾问室,会上表示,今年内这些市将陆续成立政府法律顾问室。
首提政府法律顾问提前参与制
该《规定》共28条,主要对全省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机制完善、人员队伍组成、工作范围、工作方式、专家和律师的聘请等,作了具体规定。
省法制办主任王学成介绍,此次《规定》首次提出了政府法律顾问的提前参与制度,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在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的论证阶段,重大项目和重大合同的洽谈阶段,诉讼、仲裁案件的诉前协调调节阶段及立案阶段等,应当保证有政府法律顾问的提前参与,使政府各项活动全程置于法律的规范之下。
法律顾问工作纳入依法行政考评
全省已有15个地级以上市成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室;121个县(市、区)政府中,已有26个县(市、区)成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室。不过,省法制办政府法律顾问处发布的《关于我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中显示,全省各级政府用于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专用编制仅20个,主要依靠政府法制机构人员兼任开展工作,编制不足、待遇偏低导致人员流动较大。
因此,《规定》明确了政府法律顾问队伍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首次以立法形式明确了各级政府法制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为本级人民政府的首席政府法律顾问。为促进工作的有效开展,《规定》还明确,将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评的范围。
广州还未设立政府法律顾问室
根据调查显示,全省地级以上市仍有6个未设立政府法律顾问室,分别是广州、汕尾、江门、阳江、梅州以及云浮市,县(区)级有96个未设立政府法律顾问室,比例高达78%。
王学成表示,下一步,将研究制定《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的意见》,进一步细化《规定》的内容。
对于工作推进的时间表,王学成表示,全省地级以上市有望在今年内全部设立政府法律顾问室,县(区)级的可以有步骤地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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