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突然发布限购房、限购车或者车辆限行的命令,让你措手不及;法规规章相互“打架”,让你无所适从……这些曾经深刻影响生活的事儿,可能会随着立法法的修订而改变。昨日下午,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并将在15日进行表决。
立法法作为一部宪法性法律,修订后将会给日常生活带来哪些改变? 据新华社电
钱将不被不经意“掏走”
【问题】去年底至今年初,成品油消费税连续多次上涨。类似的任性加税不胜枚举,让我们口袋里的钱不经意地被“掏走”。征税为何如此随意?
【修法】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将“税收”的专属立法权单列,并规定“税种的开征、停征和税收征收管理的基本制度”只能制定法律,即“税收法定”。
【解读】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应松年:“税收法定”原则,意味着政府收什么税,向谁收,收多少,怎么收,要通过人大来立法决定。凡是开征新税,都要通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
限行、限购不再“任性”
【问题】一些地方政府出台车辆限行、住房限购等制度。如深圳市突然发布通告对机动车限购。政府维护公益采取一些措施可以理解,但有没有这样任性的权力?
【修法】草案新增明确规定:没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依据,地方政府规章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
【解读】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限购、限行等限制公民权利的规范性文件,表面看起来有依据,但从法律上讲,无论是规章还是规范性文件都没有这个权力的,违反了“职权法定”原则。
城管、环保有“法”可依
【问题】一些地方在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长期没有法律支持,自我设权或者无法可依问题突出,这些问题如何解决?
【修法】草案新增规定: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
【解读】北京大学教授姜明安:扩大地方立法权,是充分发挥地方深化改革的迫切需要。
立法前召开听证
【问题】国家制定法律,老百姓只能从报纸、电视知道法律制定的过程,虽然通过全国人大网站也能发表对法律的意见。立法法能让大家有机会和立法者面对面谈谈意见吗?
【修法】草案新增规定:法律案有关问题存在重大意见分歧或者涉及利益关系重大调整的,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意见。
【解读】北京大学教授姜明安:听证会不同于论证会,“论”是听取学者专家意见,保障立法的科学性;“听”则是听取所有参加人的观点,解决好利益调整和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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