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张淑玲通讯员窦京京)因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尹相杰被朝阳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因尹相杰服刑没上诉,昨日,该判决生效。根据该判决,尹相杰将于今年7月24日获释。
今年2月28日,尹相杰非法持有毒品案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法庭当庭判决,以尹相杰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个月,并罚款2000元。
3月2日,该判决正式送达尹相杰本人,3月3日送达公诉机关。在10天的上诉期内,尹相杰没提起上诉。昨天,朝阳法院称公诉机关也没提出抗诉。因此,尹相杰案一审判决已于昨日生效。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尹相杰于2014年12月25日被羁押,根据有期徒刑7个月的判决结果,尹相杰将于2015年7月24日刑满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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