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地产网讯:3月16日,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积金贷款对于首套房认定标准的调整。
其中,对拥有1套普通自住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含商业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而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的,将执行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即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下的商品房首付比例为20%,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比例为30%,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执行。
与此同时,山东省住建厅、财政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三部门也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的通知》。
该通知称,对拥有一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商业住房贷款的家庭,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为60%,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倍。并且,还将继续执行“禁止向购买第三套房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
在其它地方的住房政策上,3月16日,针对近日热传的上海自4月1日起取消限购一事,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相关人士予以了否认。“之前市场上就有传言称上海取消限购政策,我们已经在官方微博上进行澄清。”
据了解,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官方微博“房可园”曾在1月29日发布消息称:“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刘海生表示,目前上海的住房限购政策不会变化,仍将继续执行严格的住房限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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