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高分院近日将寄出最重又最高的一份判决书,一件案子判决书要分成上中下卷。 图自台湾《联合报》
中新网3月20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中高分院审理一件违反银行法案,当事人7300人,判决书2424页,重5公斤、厚12.5厘米,还分成上、中、下卷,要寄给所有当事人,印刷加邮费高达360万元(新台币,下同),法院大叹吃不消。
本案缘于某公司负责人黄某自称“太仁心灵导师”,吸金300多亿,三年前苗栗检调侦办时,从她阳明山豪宅搜出4亿多元现金、160多公斤黄金,钱多到连黄某自己都搞不清楚。
苗栗地院判黄某徒刑12年,并科罚金4亿元。当时苗栗地院为印制1600多页的判决书,花了149万元,邮资51万元。黄某提上诉,台中高分院二审改判徒刑11年,并科罚金6000万元;为印制2400多页的判决书,印刷费花了210万元,邮寄费150万元,总耗资360万元。
台中高分院指出,依规定,每份判决书都须打印后寄给当事人,此案有7300名当事人,2400多页的判决书,只有92页是判决书本文(含主文、事实与理由),其他页数都只是附表,如果可以修改规定,案件附表内容太多时,可用电子文件存在光盘寄给当事人,可节省大笔预算。
有司法界人士则批评,一件判决书的打印制作和寄送,竟要花300多万元,听起来不可思议,探究原因,就是司法单位未因应时代潮流;主事者应好好思考,“送达”的定义是否应与时俱进适度修改,试想,这7000多名被害人会认真看完2000多页资料吗?应考虑是否以光盘或优盘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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