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晚报讯 “由于头昏,我就没有再开车,主动在路边停车,然后在车内睡觉,我没有违法。”昨天上午,一男子在酉阳县检察院向办案检察官辩解。对此,检察官回答:“你醉酒后把车开上路了,就是醉驾。”
经了解,男子姓刘,是名出租车司机,家住酉阳县桃花源镇。因涉嫌犯危险驾驶罪,刘某目前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去年12月23日凌晨1点20分左右,刘某吃完夜宵后开车回家,当行驶到酉阳县桃花源镇雅雅浦泉附近路段时,“感到头比较昏,就索性将车停靠路边在车内睡起觉来。”刘某回忆。
经询问,刘某承认自己在路边停车睡觉前,喝了半斤多白酒,没有等酒醒就开车上路。
办案检察官称,部分市民认为主动路边停车,意味着终止酒驾行为,不构成犯罪。但按相关规定,如果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酒驾标准,只要在道路上开动车辆,就构成酒驾或醉驾。
重庆晚报见习记者 胡其涛 通讯员 张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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