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3月27日电(记者黄安琪)上海知识产权法院于27日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惠普发展公司诉被告上海胤嘉国际贸易公司发明专利侵权纠纷一案。这是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自今年1月1日正式收案以来首起开庭审理的案件。
原告惠普发展公司系跨国信息技术公司惠普公司的子公司,负责申请和管理惠普公司的知识产权。针对喷墨打印机墨盒产品,原告曾于2001年1月26日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发明专利予以保护,涉案专利于2005年9月7日获得授权并至今有效。
2010年被告上海胤嘉国际贸易公司成立后,惠普发现被告未经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型号为“HP818XL黑色”的墨盒产品。惠普请求判令上海胤嘉停止实施侵权行为,销毁用于生产侵权产品的专用模具、设备以及推广的宣传材料,并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100万元。
法庭审理紧紧围绕被控侵权产品的技术方案是否落入涉案专利权保护的范围,被告实施了何种侵权行为,以及如果构成侵权应当承担什么责任等争议焦点展开。双方当事人针对法庭归纳的争议焦点结合证据逐项发表各自的意见,经过两小时的庭审,审判长宣布休庭,案件没有当庭宣判。
据悉,截至3月27日,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近300件,同比以往上海一中院、二中院受理总数增长近50%。其中,侵权纠纷案件占80%;合同纠纷案件占20%。经调解当事人撤诉2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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