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鄞州交警部门了解到,事故发生后,他们根据监控上的车牌立即追查到了这辆白色的雪佛兰轿车。找到驾驶员的暂住地,但是一直没有找到驾驶员本人。
昨天上午10点左右,驾驶员陈某自己到交警队投案自首,驾驶员姓陈,今年28岁。他说,车子不是他本人所有,是他从堂哥那里借来的,平常都是他在开,已经借了1年多了。
据知情人士透露,陈某撞了人,把徐阿姨带上车开到石碶北路和石泉路口放下,自己并没有下车。然后开车把车子放到了石碶工业区。随后打车返回集士港镇。
陈某承认,他在集士港镇撞了骑电动车的老太太,陈某昨天没有交代整个事件经过。
另外记者昨天从宁波市第二人民医院了解到,目前,老太太已经醒了过来,目前仍在密切观察当中。
至于,为什么后来老太太又上了他的车,为什么又在石碶放下,从老太太电瓶车被撞的位置到老太太从车上下来的地方,两者之间距离足足有7公里多,正常开车行驶需要十多分钟,在这段不长不短的路程中,到底发生了什么,目前,交警部门仍在调查当中。
本报通讯员 杨忠信
本报记者 王丹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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