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交通事故,两处现场,受害者的电瓶车停在云林中路和秋实路口,人却被一辆白色雪佛兰轿车扔到了石碶街道闹市区(详细报道请见本报3月30日A05版)。昨天中午从交警部门传来好消息,雪佛兰驾驶员已经找到了。
通讯员 杨忠信 记者 方磊
老太对事发经过记忆模糊
昨天上午,记者赶到市第二医院见到了受伤的徐老太,头上缠着纱布躺在病床上,时不时还会作呕,徐老太的子女们在旁边照料。
朱师傅是徐老太的女婿,提起前天的事故他是一肚子火,“怎么会有这样的司机,撞了人不送医院也就算了,还要换个地方扔下,真搞不懂是怎么想的!”
“我岳母当时被发现的时候意识还算清醒,她记得我姐夫的电话,然后就有好心人打电话通知我们,不然我们知也不知道。”朱师傅说当天晚上11点多,他们原本想去云林中路和秋实路口寻找岳母的电瓶车,可找了一圈也没找到。“倒在路边那么久时间,肯定被人偷走了。”
记者随后通过主治医师了解到,目前徐老太生命体征平稳,但是脑部的血肿依然存在,还需要进一步留院观察治疗。
昨天下午,在徐老太精神稍微好转的情况下,交警对其做了初步询问,但是徐老太可能受了惊吓加上受伤较重,对于事发经过记忆模糊。据徐老太女儿俞女士说,她母亲只记得轿车是从电瓶车后面撞上来的,之后就不太清楚了。
驾驶员已经自首承认撞人
就在昨天中午,记者接到消息,那辆白色雪佛兰车子的驾驶员已经主动去栎社交警中队投案自首了。
据了解,司机姓陈,安徽人,28岁,车子是陈某堂哥的。
而那辆雪佛兰轿车也被找到,牌照是安徽的,通过交警提供的照片可以看见,车内副驾驶室座椅上有明显血迹。
经初步询问,陈某承认徐老太是他撞伤的,他说当天下午在石碶北路放下徐老太后,他将车子停到了石碶工业区内,自己打车回了集士港的家里。
而至于陈某为何选择半路将徐老太扔在路边,他是这样解释的,当时徐老太自己要求下车,所以他才将其放在石碶北路与石泉路口,这期间,陈某没有报警。
至于当时具体发生了什么事情,交警部门仍在继续调查审讯中,陈某目前已经被警方控制。
律师说法 陈某行为已经涉嫌交通肇事逃逸
即便是徐老太自己要求下车的,那当事司机能否就可以将已重伤的徐老太扔在路边呢?
记者咨询了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如文,他认为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事故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并且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肇事方是可以离开现场,但是陈某这个情况显然构不成以上条件,“陈某的说法不合理,徐老太当时已经满脸是血,从外观上可以判定已经重伤,陈某理应送其就医并且及时报警,但是他没有这样做。况且从一般常理上来说,被撞者在自己没有得到救治的前提下是不可能要求下车的。”
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条件是“为逃避法律追究”,我个人认为陈某将伤者转移现场,有明显的隐瞒情节,主观上是想逃避惩罚,倘若徐老太的电瓶车是陈某锁上扔在草丛里,那这个情节就更加恶劣。
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没有时间和场所的限定,不应仅理解为“逃离事故现场”,对于肇事后未逃离事故现场,而是在将伤者送至医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时候逃跑的,也应视为“交通肇事后逃逸”。而陈某根本没有将徐老太送到医院就已经逃离,就目前掌握的因素来说认定肇事逃逸是没问题的。陈律师告诉记者具体情况还得看警方进一步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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