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三亚4月2日电 (记者 尹海明)记者2日从三亚市工商局获悉,该局对欺诈消费者的三亚华鑫商旅服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10万元,并吊销其营业执照。
据悉,3月19日上午,三亚市政府获悉消费者何某某购买机票被骗取差价款一事后,立即要求由工商部门牵头,地税、公安、物价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对此事从严从快调查处理,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经联合执法组调查,2015年1月16日,三亚某酒店礼宾员唐某某、林某某应消费者何某某的要求代其购买机票。唐某某、林某某于当日联系三亚华鑫商旅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某预订了2月13日三亚—郑州和2月24日郑州—三亚两张机票。1月25日,唐某某、林某某应消费者何某某要求请孙某将2月13日三亚—郑州的机票退掉并改订2月13日三亚—北京的机票。在订票过程中,唐某某、林某某与孙某私下商定,帮消费者何某某预订八折后总价为2104元的2月13日三亚—北京的机票,出票时将电子客票行程单总价改为2610元。而孙某却给消费者何某某预订了总价为1090元的四折机票,出具了总价为2610元的假电子客票行程单,从中骗取了消费者何某某1520元,其中将八折与全价的差价款506元和购票返佣费75.9元给了唐某某、林某某(共581.9元,实际给付600元),剩余920元归孙某自己所有。
另外,消费者何某某所购2月24日郑州—三亚的机票实际总价为1940元,孙某为抵消需支付给唐某某、林某某的购票返佣款,擅自将该机票的电子客票行程单总价篡改为1980元,骗取了消费者何某某差价款40元。以上两张机票消费者何某某实际支付了4590元,孙某共骗取消费者的价款1560元,从中给了唐某某、林某某600元。
在查清事实后,三亚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已责令当事人孙某向消费者出具书面说明和致歉,提供真实电子客票行程单两张,并退还所骗取的1560元。三亚市工商局对其采取篡改电子客票行程单价格以骗取消费者价款的行为,依据《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三亚华鑫商旅服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10万元,并吊销其营业执照。
作者:尹海明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