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支队副支队长李道明表示,现有国家法律及吉林省相关管理办法的框架内,私家车及挂靠在汽车租赁公司在长春市提供“一号专车”的行为就是违法行为,绝不允许从事道路运营。
昨日除了查处违规“一号专车”外,长春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综合执法支队直属大队和第六大队还在医大二院、东大桥、兰家等周边查获3台“黑车”和一台套牌车。
行动 坚决打击“一号专车”
近日,长春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综合执法支队接到举报,一台挂天津牌照的轿车在长春市违规从事“一号专车”服务。根据这一线索,执法人员将此作为专项行动的重点。该支队副支队长李道明说,私家车利用专门的打车软件从事“一号专车”服务,已被严格禁止。在今年全国两会上,交通运输部部长杨传堂表示,私家车永不允许进入“一号专车”营运。同时,一些私家车采取变相的手段将汽车挂靠到汽车租赁公司,但是按照吉林省及长春市对汽车租赁服务的相关规定,租赁公司不得向承租人提供驾驶劳务,不得利用租赁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李道明说,从现有法律法规的范围内这两种专车服务都属于违法运营,对此,长春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部门的态度也是非常坚决的。在今年1月份,该支队就在龙嘉机场查获了一台迈腾私家车。
收费 3公里路程收20多元
昨日13时许,执法人员得知,被举报的轿车又在从事“一号专车”服务,经过周密的部署,该支队派出10名执法人员来到汽开区一家酒店蹲守,当日14时20分,一台牌照为津MQS0××的现代悦动牌轿车驶入酒店大门外。执法人员四台车进行堵截,将车围在中间。
据该“一号专车”司机讲,他是在3月11日开始从事“一号专车”运营的,车是天津一家汽车租赁公司的。他每天需要交纳200元的费用。通过查看该车的行驶证,执法人员表示,该台“一号专车”涉及多项违法行为。其中,天津的车辆在长春市从事道路运营本身就是不允许的。其次,汽车租赁公司只能提供租赁服务,不能提供“代驾”服务。而且该车有私家车挂靠租赁公司的嫌疑。
通过查看司机手机里的“一号专车”软件,该车当日进行了三笔运营,被查获时的运营路线为洋浦大街到汽开区某酒店,费用为77元。其中一笔显示3公里的路程收费21.99元,是出租车费用的好几倍。
“一号专车”司机:也知违法
在“一号专车”里面,有司机为乘客准备了矿泉水和呕吐袋,还免费提供一个印有“一号专车”的杯托,司机西装革履,穿戴整洁,皮鞋擦得锃亮。面对新文化记者和执法人员的采访和调查,“一号专车”司机很配合。“我们‘一号专车’司机仪表整洁,服务周到。”司机说,在网上说给乘客开车门,拿矿泉水,拿行李都是真实的。“我们虽然服务很好,但我也知道是违法行为。”司机说,但由于“一号专车”收入很高,每天除了交纳任务费用,还能赚个二三百元,所以就偷偷摸摸干了。
规定:面临3万~10万元罚款
该支队四大队大队长范朝仁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的规定,将对行为人处以3万~10万元的罚款。具体处罚数额还有待具体调查。副支队长李道明说,“一号专车”的出现,扰乱了出租车市场的正常运营。尤其是私家车和挂靠汽车租赁公司的车辆安装上打车软件就能营运,为“黑车”的泛滥提供了土壤。以这台查扣的“一号专车”为例,3公里的路程,加上燃油费,正常也就七八元的费用,而“一号专车”竟高出了好几倍。而且该车还是外地的牌照,一旦出现问题,乘客维权都没有保障。
的哥:挤压出租车生存空间
“三倍的价格!给我们出租车司机我们也能提供那么好的服务。”出租车司机李师傅针对“一号专车”司机服务好的说法回应。李师傅表示,不能只看“一号专车”的服务,还要考虑安全,大部分“一号专车”都是私家车,一些驾驶经验少、没有受过培训的驾驶员就直接从事道路运营。
“就应该查他们,凭什么他们什么费用都不用交,还收入这么高,这样下去把我出租车的生存空间挤压得越来越小了。”管理部门针对违规“一号专车”等进行查处,被采访的出租车司机都表示欢迎。
乘客:希望有正规、合法的手续
与出租车的态度不同的是,一些市民表示,应该针对“一号专车”制定法律法规,以此引入竞争机制。长春市民李丽说,“一号专车”服务态度好,车况整洁,她在打车紧张的时段经常通过软件叫“一号专车”。虽然价格高了些,但解决了市民的出行需要。
“如果没有合法手续,‘一号专车’运营肯定是不对的,但也不能一概而论,应该抱着创新的态度,引导‘一号专车’的发展。”李丽表示,希望在不久的将来,“一号专车”能够被认可,有正规、合法的运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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