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龙岗区平安里学校原校长王昶接受供应商贿赂,一审被判受贿罪名成立获刑三年,他当庭表示不服提起上诉。昨日,该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法庭上他辩称,收回扣是潜规则,收取的回扣都被用于学习开支以及教师福利。
每次供应商送来的回扣款,均是多位人员在场接待、记录,有副校长,有财务人员,也有其他人员,而不是校长私下接收。
— 多名证人出庭出证
私设小金库用于教职工福利
龙岗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称,2005年9月至2013年,王昶担任龙岗区平安里学校校长期间私设小金库。这些小金库资金的来源多样,一方面,学校管理人员与餐饮材料供应商某公司协商后,以虚构购菜数量的方式,将该校伙食费专用账户内的钱套取出来,截至2013年5月已经套取了200万余元人民币。此外,王昶还与平安里学校相关人员商议,利用购买月饼的时机虚开发票金额31584元。
王昶收到这些款项后,将钱分别交由办公室主任王某群和总务处主任王某标,纳入私设的小金库里,用于学校教职工福利、学校开支等。其中,学校教职工签名领取的现金总额为114万余元。此外,从2010年开始,某公司经营人靳某、业务员齐某二人分四次给王昶送钱,共计3.5万元,以维持平安里学校这一客户。
收受3 .5万贿赂,一审判刑三年
检方指控其收取回扣设立小金库给职工发放福利的行为,犯私分国有资产罪,收受他人贿赂,为他人谋利犯受贿罪。
不过龙岗区人民法院一审未认定私分国有资产罪,法院认为套取的200万伙食费事实成立,但是存放于学校基本账户,其性质属于公共财产,非国有资产。同时伙食费属于学校的代收费服务费,不属于政府非税收入。而对于学校利用购买月饼套取的3万多元,法院认为这是国有资产,但是金额未达到私分国有资产数额较大的标准。因而最终法院以其收受3.5万贿赂,判处受贿罪名成立,处有期徒刑三年。
供应商送回扣款,校方多位人员接待
昨日的二审庭审中,该校的总务处主任王某标,某公司经营人靳某、业务员齐某出庭作证。
面对法官的询问,王昶辩称无罪,表示,收回扣是行业潜规则,何况这些钱他并没有花过,全部用于给全体教师谋福利。
辩护人一遍遍地询问中,证实小金库的钱不是王昶一个人收受管理,已经演变成学校的潜规则。每次供应商送来的回扣款,均是多位人员在场接待、记录,而不是王昶私下接收。“有副校长,有财务人员,也有其他人员。”王某标在法庭上给予证实。其他两位证人也表示,“每次过去都是好多人在的”。
“你们说说,我在你们心里,是个什么样子的人,像个贪官吗?”轮到被告人的提问环节,王昶显得很是激动,他并没有直接抛出问题让证人回答,三次都是很愤怒地责问对方。
从庭审调查环节,南都记者了解小金库的来源渠道:有虚开购菜金,月饼款、社区的慰问金、还有校服采购……可谓大到校服项目招投,小到一块月饼。“这些钱都去哪儿了?”王某标说小金库的钱都是他负责购买东西,全部用于教师的奖教奖学,外出的活动费,还有教师聚会的酒水等等。
王昶说自己从没有刁难供应商,也没有暗示性索要回扣,甚至有两次过节期间,靳某亲自上门送红包,一次一万元,一次5000元,他都明确表示拒绝了。“我都说不要,可是他们扔下就跑了。”王昶说当时学校的人都在上课,他也不好喊他们回来。这些话也得到了靳某和齐某的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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