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 楚天都市报记者卢成汉 通讯员曾涛 刘杰 吴秋月 杜泽华
本月1日,有人在钟祥一中旁边的一条水沟内发现了一具女尸。昨日,钟祥警方通报称,死者是一名高二女生的陪读妈妈,随着凶手的落网,此案告破。
1日清晨6时,住在钟祥郢中城区新一中附近的养鱼人老刘早早起床准备给鱼儿喂食。此时天刚亮,路上行人不多。突然,他发现鱼池旁的一条水沟内漂浮着一具女尸,他吓得连忙报警。民警仔细勘验发现,死者系他杀,身中3刀,其中胸部一刀是致命伤,其生前还遭受过性侵。
当日上午9时许,一名男子赶到现场,哭着说,死者是他的妻子李萌(化名)。
该男子名叫张明(化名),据他介绍,他和妻子是钟祥文集人,两年前,因女儿考上城区一所重点高中,妻子便来城区陪读。3月31日晚11时左右,他因为买眼镜一事,说了女儿两句,然后气愤地离开出租屋,准备连夜赶回文集老家。妻子穿着睡衣追赶出屋,拦住他,并劝他住一晚再走,两人在马路上交谈了一个多小时。次日凌晨零时许,张明还是打的离开,妻子则独自返回出租屋。没想到,这竟成了张明与妻子的诀别。
“早知这样,我当晚就不会离开。”看着妻子的遗体,张明悔恨不已。
案发后,当地警方悬赏3万元征集破案线索。不久,一名的哥和一名货车司机提供的线索,引起了警方的重视。两人一致反映,4月1日零时至2时,在事发路段,他们均看到有一辆红色摩托车停在现场。
民警经过120多个小时的筛选,锁定了嫌疑摩托车。该车车主是钟祥丰乐镇的28岁无业人员沈某某。然而,当民警找到沈某某在钟祥城区的家中时,他却不知所终。
4月7日,民警获知沈某某已逃至广西北海,连夜赶往广西。8日下午6时,专班民警在当地一宾馆内,将正准备外出的沈某某抓获归案。10日凌晨,民警连夜将沈某某押解回钟祥。
“那个女的是我杀的。”沈某某落网后,供认了杀人动机和作案过程。
原来,沈某某在2日凌晨骑红色摩托车从家里出发,准备去夜钓。经过钟祥新一中路段时,迎面碰到一名穿着睡衣的女子独自行走。沈某某停下车,将该女子胁迫至路旁花坛中实施劫财,由于女子仅穿着一件睡衣,身上未带钱,沈某某仅劫得一部手机。
沈某某在搜身时,起了色心,遂强暴了该女子。作案后,沈某某唯恐事情败露,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她杀害。见对方躺在地上一动不动,沈某某自知酿下大祸,忙将女子拖至附近的水沟中,然后逃回了家。次日,他便潜逃至广西。
“他生性老实内向,怎么也没有想到他会做出这种事。”沈母得知儿子被抓后,痛心疾首。她告诉民警,沈某某一直未婚,曾经到外地打过工,但不久就辞职在家。由于怕儿子有钱就变坏,她每次给儿子的零花钱在百元左右。没想到,她再三防范,儿子还是做出伤天害理之事。
目前,沈某某已被刑拘,案件还在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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