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武汉4月15日电 (吕晚霞 王田甜 徐金波)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15日称,因对多年前一桩故意伤害案件的判决结果不满意,被告张某到武汉市法院信访大厅闹访,该院近期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作出司法拘留5天的决定。这是武汉市法院继最高人民法院2014年12月出台《关于依法维护人民法院申诉信访秩序的意见》以来,对闹访者首开罚单。
张某曾因犯故意伤害罪,今年被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赔偿受害人16500元。但张某坚持认为自己没有过错,不应受处罚,多次来到市法院信访。
2015年4月13日,张某再次来到武汉市法院信访大厅,接待张某的法官在了解案件情况后,告知张某湖北省法院和最高法院已就此案出具明确意见,案件判决并无不当,并告知如仍对原判决不服可向检察机关申诉。但张某听到答复后极不满意,在法院接待大厅高声辱骂工作人员。
上午9时许,当接访法官打开隔离门送另一来访群众离开接访区时,张某趁机欲强行闯入接访区,法官立即阻拦,张某一边辱骂一边强行推隔离门,闯入接访区。为保障其他公民的生命健康安全,法警迅速到达现场维持秩序,但张某的态度依然蛮横强硬,并与法警发生冲突,抓伤多名在场工作人员,法警当即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事后,在合议庭商议对张某采取何种处罚的过程中,法官遵循公开处理的原则,将张某闹访当天的监控录像及其他证据逐一向张某展示,但张某拒绝承认错误,态度蛮横。合议庭法官认真听取张某的意见,再三告知其现场调查情况和最高法院《关于依法维护人民法院申诉信访秩序的意见》的规定,并依照其行为的恶劣程度,酌情给与闹访者张某司法拘留5天的处罚决定,是依法依规合理处置。
为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申诉信访行为,维护申诉信访秩序,2014年1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依法维护人民法院申诉信访秩序的意见》,明确指出申诉信访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有关诉讼参与人行为规范的规定,人民法院在解决信访人员诉求的同时,可对违法缠访、闹访人员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法院提醒,依法信访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合法权益,但是信访应当在理性和法律的范围之内进行,应该通过正当的途径,依照法定程序和合理方式进行。超出了法律允许范围,是对司法权威的公然挑衅,其性质相当恶劣。在必要情况下,国家机关将对那些挑头闹访者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制裁其违法闹访行为,既是维护正常司法秩序、工作秩序的需要,更是维护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的唯一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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