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刘洁深圳报道
在官司深陷泥潭、毫无进展之时,官司一方的欧姓商人,找到时任深圳龙岗法院院长黄常青。黄表示会关注案情,随口介绍了一位律师,“有个叫蔡文生的律师,我觉得不错。”
欧姓商人随即聘请蔡文生为律师。蔡打下包票:“在龙岗,没有我打不赢的官司。”
欧姓商人以为打通了关节,不料却掉入另一个泥潭:在官司的进展上,蔡文生总是找出各种理由,一拖再拖。欧姓商人调查后,发现了蔡的秘密—和对手关系亲密。
“案子背后的势力太强大,根本推不动。”欧姓商人认为,最大的阻力就是后来升任深圳中院副院长的黄常青,以及他的亲家—深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蒋尊玉。4月2日,黄常青被调查。此前一个星期,蔡文生亦被调查。
股权纠纷追讨违约金过程中40%股权被拍卖
这起股权纠纷始于2008年。
此前一年,两个义乌商人和龙岗本地商人彭伟苗签订协议,一起租房在深圳搞义乌小商品城。义乌方占股40%,彭伟苗占60%。
合作一年后,小商品城初具规模,合作却破裂了。彭伟苗将义乌商人任命的总经理解聘,理由是“经营无方,账目混乱”等。“其实小商品城经营得非常好,铺面基本租出去了。”一位股东说。
发生矛盾后,义乌商人想到了退出,提出:按照协议,将40%股权优先卖给对方,价格4000万元。2008年3月28日,彭伟苗复函认为价格过高。半个月后,价格降到3200万元,也未谈妥。
“当时彭伟苗提出,要义乌商人把股权免费交出来,义乌商人一看形势不对,就找到了出租小商品城铺面的业主,‘你们都是本地人,和彭伟苗关系也不错,我们是外地人,斗不过他’,因此,他希望把股权转让给我们。”由此接手成为股东之一的欧姓商人称。
彭伟苗得知40%股权已转让后,曾和新股东谈判,提出两个方案,一个是新股东花巨资购买彭的一套物业产权,另支付2000万元,他就退出;另一个是,新股东把那40%股权“放弃或还原给原控制人”。
这两个方案中,彭的真实意图其实是第二个,继续与义乌商人缠斗那40%股权。
围绕这部分股权,同为深圳本地人的新股东和彭伟苗走起了法律程序。
新股东一方先是向深圳市仲裁委提出申请,请求彭伟苗一方支付违约金800万元。彭提出反仲裁,要求新股东一方支付违约金1150万元。
最终,深圳市仲裁委裁决新股东支付690万元违约金。新股东不认可这一结果。彭伟苗向龙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09年,龙岗法院介入后,对违约金的追讨,变成了对那40%股权的强制拍卖。法院先发布公告称,依法查封40%股权,随后,邀请第三方进行评估,小商品城全部股权价值为-2497.16万元,40%股权的评估值为0元。最终,40%股权以330万元价格拍卖了。
维权泥潭法院院长介绍的律师被指“无间道”
股权被拍卖,新股东认为法律程序上存在诸多问题。对于330万元的价格,新股东不认同:2009年3月31日,深圳市永明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评估报告认为,小商品城全部股权价值4.1亿余元,40%股权价值超过1.6亿元。
拍卖程序上,新股东也认为存在问题。他们说,法院拍卖股权一事,自己根本不知情,直到拍卖完成1个多月后,他们通过查询才知道股权已经变更。
至于不知情的原因,新股东称,因为公司曾变更过注册地,相关文书未收到。后来,法院在《人民法院报》上公告送达,又因当时是农历春节,他们没看到。
按法律规定,发出公告后60天,视为送达。但新股东说,龙岗法院在送达期限未满的情况下就发布了拍卖公告。
新股东对此提出异议:“拍卖公告发布的前三天,实际上就已经委托了拍卖公司进行拍卖。”
深圳市人大代表杨剑昌、向隽、郑学定等十人联名就此案发出过监督函,要求检察机关对涉及司法腐败的案件进行监督。龙岗区检察院在出具的决定书中表示,此案执行法官涉嫌滥用职权犯罪。
向隽介绍,十名人大代表联名发出监督函后,深圳中院曾约见人大代表。中院负责执行的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案中涉及情况非常复杂,极难处理。
广东省高院也曾发出执行监督函,同样没有进展。新股东们多次找到黄常青反映情况。黄的态度一开始是公事公办,后来介绍了蔡文生律师。
新股东们介绍,蔡文生介入后,态度始终不积极,他们随即怀疑黄常青操纵了这起执行案,由此开始举报。
潇湘晨报记者联系了彭伟苗一方的代理律师,他表示,彭伟苗现在在国外,难联系到。这名律师坚持认为新股东举报内容不实,他说,40%股权拍卖,是按法律程序来办的;评估股权价值的第三方,法院也是通过抽签选的。
该律师同时表示,自己和黄常青关系不错,都是中山大学校友,但在案子上,黄常青没有插手。
私人关系法院院长和政法委书记是亲家
现年57岁的黄常青是广东河源和平县人,他20岁左右进入中山大学,身份是工农兵学员。
他参加工作后,一直在深圳的法院系统任职。最初是深圳中院一名院领导的秘书,后到经济庭担任法官,后又升任龙岗法院院长,并在这个位置上工作了近十年。
在龙岗法院院长任上,黄常青和蒋尊玉有了交集。—蒋籍贯江苏,2009年10月起担任龙岗区委书记。
2013年,蒋尊玉升任深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13年8月30日,黄常青被任命为深圳中院副院长。
其实,这是一对亲家:黄的儿子,娶了蒋的女儿。
一位律师透露,广东省纪委在调查蒋尊玉后,将相关线索移送到深圳市纪委,随后,黄常青也被调查。
黄常青被调查之前,担任广东格威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的蔡文生也被控制调查。
多名律师介绍,蔡文生是潮汕人,深圳大学毕业,1996年开始在深圳做律师,“非常擅长搞关系”。
蔡文生与政府机关走得比较近,曾担任福田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兼职副主任、福田区政府法律顾问。“做政府的法律顾问,是对个人的一种认可。”他曾说。
蔡文生和黄常青关系密切。在龙岗的律师圈,基本都了解两人的私交。黄爱打麻将,蔡文生就陪他打,“经常是找不到黄,打蔡的电话就可以找到了。”一位律师介绍。
黄常青在执掌龙岗法院期间,被曾经的下属评价为“业务能力一般,但管理水平不错,掌控能力强”。
在这位前下属眼中,黄常青是个容易交朋友的人,“作风强悍、为人豪爽,有江湖气。”对属下还算不错,“只要活干好就行。”
黄常青的江湖气,也被部分律师解读为不适合做法院院长,“江湖气重了,做事情就不那么讲原则。”一位由法官转行的律师说。
司法生态5年来深圳法院系统已有11人涉职务犯罪
一位从法官转行的律师告诉记者,黄常青在龙岗法院是管全面工作,对于与自己关系不大的案子,一般都是让其他人牵头处理,有牵连的,则会通过审委会讨论,自己定调。
“在龙岗法院,所有的缓刑案,一律要由黄点头。”这名律师介绍,这里头的空间就很大了。
可供佐证的是龙岗法院一名副院长涉嫌受贿的案例。2014年7月,一名网友在深圳市检察院的官方微博上问:“为啥深圳捷甬达实业有限公司前老总周某能两次被判缓刑?”
这条微博引起了深圳检察院的注意,在案件核查中发现新的问题,这个老总的辩护律师找到龙岗法院副院长黄昌荣后,黄答应帮忙,将主审法官叫到办公室了解情况。
开庭之后,黄多次指示要求判缓刑的压力下,主审法官最终服从了黄的意志。在这起案件中,黄昌荣收受了3万元好处费。之后,黄供认,“其利用法院副院长的职权,还多次徇私枉法、枉法裁判并收受好处。”
对于黄常青,这名律师的评价是“胆子大”。该律师曾代理一起案子,当时蒋尊玉任龙岗区委书记,“上午开庭,下午蒋尊玉就去法院视察。”之后败诉。
上诉到中院后,黄常青又到了深圳中院任职,案子一直压着,直到黄常青落马后不到一周,官司就胜诉了。
对于蒋、黄二人对官司的影响,这名在深圳有广泛人脉的律师认为,蒋尊玉就是大老粗一样,没什么法律意识,黄则有水平得多。蒋在任职政法委书记期间,“曾把一个法官叫到办公室,直接指示,把一个女法官都骂哭了。”
梳理媒体报道可以发现,自2010年以来,深圳法院系统已有10名工作人员因涉嫌职务犯罪被检察机关立案侦办。黄常青是第11人,职务最高。
黄常青落马后,案件仍在发酵中,是否还有更多的法院工作人员涉案,目前仍未可知。
对于法院工作人员发案率较高,深圳政法系统相关人士分析认为,深圳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经济发达,案子多,标的也高。以案件管辖权为例,深圳民事案件八千万以上才由深圳市中院受理,八千万以下基层法院可以受理,而在其他地方,几百万元的标的就到了中院。在巨额的经济利益之下,法官和律师的共生关系,很容易滋长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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