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内要闻 > 时事
国内 | 国际 | 社会 | 军事 | 评论

副主任科员受贿 500吨医疗废物被随意处理

来源:信息时报 作者:何小敏

  信息时报讯 (记者 何小敏) 近日,清远连州市法院公布了清远市环保局原副主任科员王培林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判决书,王培林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获刑3年。判决书披露,王培林违规审批,导致当地一家公司将从外地运来的500多吨医疗废物转运至广东惠州、江西赣州等多地随意填埋、焚烧,严重污染当地环境。

  500吨医疗废物被随意处理

  据法院查明,清远市华浩医疗垃圾处理中心有限公司(简称华浩公司)于2004年成立,经营范围是:“清远市范围内收集、处置医疗废物(凭有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并于2007年11月取得清远市环境保护局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该证载明经营规模为每天4吨,经营范围为“清远市范围内收集、处置医疗废物”。

  2012年6-10月,王培林在担任清远市环保局法制监督与辐射管理科副主任科员期间,明知华浩公司不具备接收、处置外地医疗废物的条件,仍出具初审意见同意该公司接收佛山市威立雅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转移来的约900吨医疗废物。其后,华浩公司将不能处理的约500多吨的医疗废物转运到江西赣州、广东普宁、惠州新墟、肇庆开封等地焚烧、随意填埋、丢弃或作其他处理,严重污染了当地周边的环境,给群众生命健康造成极大的危害。

  法院另查明,2011年至2014年,王培林在担任清远市环保局法制监督与辐射管理科、固体废物管理科副主任科员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连州市海裕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清远市中宇环保实业有限公司、清远市亿宝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等企业加快业务审批进度、争取更多的进口配额、增加危险废物转移的业务量等提供帮助,并收受贿款共计9万元。

  环保局未按正常程序监管

  庭审中,清远市环保局副局长赖某标证言称,环保部门在审批医疗废物转移时,初审由王培林负责,经科长丁某同意后,报作为协管领导的赖某标审批,最后报主管领导局长审批。其中,王培林负责初审材料、现场勘察及后期跟踪监管等,丁某也需现场查看及提出意见,赖某标负责审核是否同意转移及督促转移监管活动。赖某标称,在审批华浩公司接收威立雅公司医疗废物转移的过程中,没有按正常的程序来进行监管,他也不知道王培林等人有没有去现场。

  王培林则辩称,当时他拿着佛山市环保局发来的函向领导请示过。一日,丁某叫他一起到赖某标办公室,丁某向赖某标说,省环保厅某领导向他打了招呼,说“大家兄弟单位互相帮帮忙”。此后,他便按丁某的意思出具了同意转移200吨医疗废物的初审意见,报领导逐级审批。此后两次共700吨的医疗废物,王培林像第一次一样操作,出具了初审同意意见。

  连州市法院近日一审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王培林有期徒刑3年。

  该案牵涉的华浩公司和威立雅公司因涉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罪分别被判处罚金200万元、100万元,相关运输人员也已获刑。而赖某标也已受纪律处分。

news.sohu.com false 信息时报 https://epaper.xxsb.com/showNews/2015-04-25/230639.html report 1417 信息时报讯(记者何小敏)近日,清远连州市法院公布了清远市环保局原副主任科员王培林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判决书,王培林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获刑3年。判决书披露,王培林
(责任编辑:UN652) 原标题:环保局违规审批致医疗垃圾乱丢

我要发布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

客服热线:86-10-58511234

客服邮箱:kf@vip.soh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