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近日联合发出通知,决定从2015年6月1日起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医保控费作用,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这一政策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医药体制改革迈出重要步伐。
根据《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除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仍暂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实行最高出厂价格和最高零售价格管理外,对其他药品政府定价均予以取消,不再实行最高零售限价管理,按照分类管理原则,通过不同的方式由市场形成价格。其中:
(一)医保基金支付的药品,通过制定医保支付标准探索引导药品价格合理形成的机制;
(二)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通过建立公开透明、多方参与的谈判机制形成价格;
(三)医保目录外的血液制品、国家统一采购的预防免疫药品、国家免费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药品和避孕药具,通过招标采购或谈判形成价格。
(四)其他原来实行市场调节价的药品,继续由生产经营者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情况,自主制定价格。
《通知》强调,建立科学合理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同时要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取消药品政府定价后,要做好与药品采购、医保支付等改革政策的衔接,强化医药费用和价格行为监管。
在相关配套机制方面,《通知》明确,卫生计生部门要根据药品特性和市场竞争情况,实行分类采购,并调动多方参与积极性,促进市场竞争,合理确定药品采购价格;同时加强医疗机构诊疗行为监管,控制不合理使用药品医疗器械以及过度检查和治疗。医保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医保药品支付标准,做好医保、招标采购政策的衔接配合,促进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主动降低采购价格。价格主管部门要健全价格监测体系,强化药品价格行为监管,对价格欺诈、价格串通和垄断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数据显示,当前国内市场流通的药品大约8000多种,其中常年流通的2000多种。我国有4000多家药品生产企业,1万多家药品批发企业,一些药品有多达数百家企业生产。
聚焦
●药价会不会大幅上涨?
一家以专利药著称的跨国在华药企市场部一位专家昨日指出,对市场而言,整体应该不会有太多的影响。在他看来,市场充分竞争的品种价格预计不会有上涨,只有那些供应紧张的血液制品等品种,或许会涨价,但这些药品涨得也不会很多,因为还有招标价在制约企业的自主定价。
本土制药企业的代表广药集团也表示,新政整体而言对行业有利,但影响需要分品种来具体分析。医保品种由于需要通过招标才能进到医院,其价格调整存在既往中标价这一“玻璃顶”的制约;非医保药品以及走社会零售药店渠道的品种,虽可以由企业自主定价,但最终还是要看市场买不买账,该集团预计,未来普药将进入拼市场、拼质量和拼品牌的新竞争期。
●药店买药会不会更便宜?
广东省医药零售行业协会秘书长刘桂春告诉南都记者,药价放开对药店整体是利好消息。由于在药店销售的药品一直以来是市场化运作,是充分竞争的。所以其药品的实际销售价格,大多都会低于原来国家设定的最高零售价。从这个层面上来说,价格放开后,对药店和在药店销售的非医保类处方药意义不大。
但对医院的影响或许是最大的。在医药没分家的情况下,可能造成医院的部分药品价格更高,这样,与药店的价格反差比原来加大,更多患者可能因为药店的价格便宜而到药店购药。有利于药店吸引客流。
●药企竞价会否危及药品质量?
除了积极看好新政的药企,也有药企人士对药价放开的前景充满担忧。一大型药企董事长昨日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药价长期受到多部门联合管制,惯性太大,一旦放开,药品价格形成机制难以形成。其次,由于现在医院需求端过度垄断,而药品供给端过度竞争,在市场定价机制面前,毫无议价能力的药品供应端只能通过打价格战来争夺市场,价格降到一定程度,可能就会危及药品质量。
他认为,在药价放开之后,必须让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切实承担公益义务。其次,必须放开医院资源,特别是中高端医院,不仅允许国企,更要允许民企和外企进入,增加需求端的市场竞争。
不过,前述跨国在华药企的市场专家乐观地表示,药品价格放开后,预计招标本身也将在体现药品质量方面做一些改革。
●能否破除“以药养医”弊端?
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部分,药价改革能否推动破除“以药养医”弊端,减轻患者不合理的医药费用负担?
北大医学部药学院教授史录文认为,一方面,药价放开能一定程度上减少恶性招标“唯低价是取”的弊端,缓解一些低价药的市场供应短缺状况;另一方面,通过药品采购机制的完善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发挥医疗机构合理用药、合理诊疗的内在激励作用,有可能促使药品市场“良币驱逐劣币”,将质量差、价格虚高的药品剔除出市场。
史录文说,药品从生产上市、进入医保报销体系、到医院处方使用,各个环节都要进行制度设计。“真正破除‘以药养医’怪圈,推动医药行业健康发展,还需要公立医院改革、医保体系完善等各项措施协同推进。”
政府定价药品
麻醉、第一类精神药品
各类药品定价办法
●医保支付药品
通过制定医保支付标准探索引导药品价格
●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
通过谈判机制形成价格
●医保目录外的血液制品、国家统一采购的预防免疫药品、国家免费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药品和避孕药具
通过招标采购或谈判形成价格
●其他原来市场调节价药品
继续由生产经营者自主制定价格
药价放开,对于医院来说,最关键的是以药养医的环境有没有改变,如果15%的药品加成没有取消,医院的利益仍然与药品的价格关联,无疑药品的效价比是医院首先考虑的。
简而言之,药品价格放开,市场不会乱。要使药价真正在市场的调节下降到合理的价位,必须破除以药养医。
—摘自广东省卫计委巡视员廖新波昨日《药价市场化考验的是政府》博文
新华社 南都记者 马建忠 薛冰妮 实习生 陈松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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