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长沙5月9日电(记者陈文广)利用“伪基站”帮商家发促销广告牟取非法利润,导致大量手机用户受到影响。近日,湖南省祁阳县法院对被告人周绍林等3人以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案判刑。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12月,被告人周绍林与被告人廖文彪、周少云预谋利用“伪基站”群发手机短信,帮商家定位群发促销广告赚钱。3被告人各投资2万元共6万元,用2.95万元通过网上购买三无产品“伪基站”设备一套,余款作备用资金。3人将“伪基站”设备安置于周绍林所有的汽车内,由周绍林负责操作“伪基站”设备群发手机短信;周少云联系需发促销广告短信的商家及收款;廖文彪负责开车、记账。
2013年12月至2014年5月,3被告人利用车载“伪基站”先后为永州市内28户商家定位群发促销广告短信280余万条,共计获利14.1万元。经祁阳县移动分公司统计,仅在2014年4月至5月期间,受“伪基站”影响的手机用户约10万人次,每人次用户的通信中断时间约20秒,严重影响网络质量。
法院经审理认为,周绍林、廖文彪、周少云行为构成了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遂依法作出判决:分别判处周绍林、廖文彪、周少云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作者:陈文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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