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晨报讯(记者 何欣)因认为自己开车时被公共汽车“排挤”,三十岁的男子龚某在三个月的时间内,多次用弹弓射击行驶中的公交车,影响了公交车的正常运营。日前,丰台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龚某提起公诉。
患有“路怒症”的龚某把弹弓当做泄愤的工具,并最终害了自己。 2014年10月的一天,龚某驾车行驶至本市南三环辅路方庄桥附近。因为并线被别,龚某心生不满,随后驱车将一辆正在载客运营的公交车别停,用自己经常玩的弹弓将该公交车前挡风玻璃射碎,导致公交车无法正常运营。
尝到报复的快感的龚某,一个月后驾车行驶至本市南三环辅路与沙子口斜街南口交界处时,又驱车拦阻一辆行驶中的公交车,并用弹弓将该公交车右侧车窗玻璃射碎。没过多久,龚某再次驾车在南三环辅路方庄桥附近将一辆公交车别停,并打算用弹弓实施报复时,被民警当场抓获。
日前龚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丰台检察院提起公诉,承办此案的检察官告诉记者,依据法律规定,任意毁损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构成寻衅滋事罪,本案中龚某用弹弓毁损多辆公交车已构成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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