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小伙王超杰在青海格尔木为救工友献出年仅24岁的生命,一起参与救人牺牲的还有东北一名小伙。王超杰因是农村户口,补偿金额比城市户口的东北小伙低了21万。昨日,大河报对此事刊发报道后,引发社会各界强烈反响。
昨日,大河报记者专程赶赴王超杰老家,送英雄最后一程。目前,王超杰的英雄事迹在家乡已传开。今日,王超杰遗体告别仪式将举行。
村里:大马路上,挂满了黑白条幅
王超杰的老家是新乡卫辉唐庄镇六庄店村。昨日下午,村头到村尾,马路上方和两侧,悬挂着很多黑白条幅,有的写“父老乡亲祝王超杰一路走好”。
王超杰的灵堂就设在距离村头不远处的大马路上。除了王超杰的家人、亲属外,一些村民也自发前来哀悼。
该村支部书记段培军说,王超杰的遗体运抵村里后,村支部和村委会通过广播向全村村民播报了王超杰的英雄事迹。
昨日上午,该村村民自发前往王超杰灵堂悼念,村民和学生都自发组织了募捐,截至昨日,这笔心意共7020元。
母亲:儿子体谅父母不易才外出打工
王超杰的家,红砖垒起院墙,没粉刷,两处预留的大门,也没安铁门。院子里,设施简单陈旧。
王超杰的母亲郭梅霞从屋里出来,眼睛红肿。她说,家里条件不好,加上丈夫王利军身体不好,院子自从2004年盖起后,10年多来,一直没钱整修、完善。儿子就是因为这些原因才去青海打工的。他很体谅父母干活挣钱不易,“说跑远点,能多挣点”。
王超杰的妻子站在一旁,泪眼蒙眬。她1岁零4个月的小女儿王依桐,看到奶奶和妈妈哭泣,突然不玩,安静下来。
王超杰妻子说,女儿出生那年,王超杰打工挣了点钱,但因邻村一个老乡当时开口向他借钱,他便将钱全都借给了别人。而女儿出生后需要花钱,当时问他,他却拿不出一分。
父亲:命不能拿钱衡量,只想给儿子讨个名声
王超杰的父亲王利军说,超杰救人时,边拿着洋镐跑去救人,边将手机扔给了同村好友靳臣恒。
靳臣恒说,事发地是青海的一个叫小干沟的地方,当时他们正在工作,发现险情后,超杰冲上前去施救,“当时那个沟的坡度很陡,足有45度,水也有大约四五米深,但超杰根本没顾自己。他边跑着去救人,边将手机扔给了我”。
“当时他肯定考虑到前方有危险,才将手机给了别人。”王利军说,“命是无价的,不能拿钱来衡量,我不关心钱的问题。我唯一的心愿就是,想为我儿子讨个名声。”
家乡政府:欲助英雄申请见义勇为
段培军说,唐庄镇镇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前来慰问探望。青海河南商会相关负责人也表示,想为家乡英雄尽一些心意。
此事报道后,卫辉政法委系统相关负责人也打来电话说,准备和青海格尔木当地的政法委系统协调,帮助王超杰申请“见义勇为”称号。
新乡市见义勇为基金会秘书长时保秋说,见义勇为认定需在事发地进行,河南省公安厅见义勇为基金会准备与青海省见义勇为基金会沟通此事。
新乡市委外宣办一名王姓负责人说,目前市里正协商如何处理。
进展:死者家属,目前仍只拿到30万
相关合同条款显示,王超杰所干的工程,发包方是西宁天瑞公司,承包方是冯氏彩钢公司。
“冯氏彩钢又包给了工头于某。”王超杰工友靳臣恒说,他们是给包工头于某干活的。
“于某说是让我们提供相关保险手续后,他们才可以给我们20万。”王超杰的弟弟王超凡说,他曾持哥哥身份证去保险公司咨询过,确有公司给他哥办了保额40万的保险,但投保单不在哥哥手里,不确定投保了哪个公司。
昨日,记者致电包工头于某,其手机关机。
目前,天瑞公司给了王家30万元,但未说明是何性质。
声音
“同命不同价”源于司法解释与宪法、民法的平等性规定抵触
此事报道后,“同命不同价”的话题再次成为公众关注焦点。“同命不同价”的现象曾不断上演,虽不合情,但却“合法”。2003年12月,最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司法解释”)规定,死亡赔偿金标准根据死者的户籍性质不同,分别按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而这被称为“同命不同价”的渊源。
省内一名不愿具名的法学专家认为,“司法解释”的上位法《宪法》和《民法通则》均确认公民的民事权利一律平等,肯定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从未规定可以因户籍不同而有区别。因此,终结“同命不同价”关键要在法律框架内消除不公平待遇,完善相关法律条文,才能让“同命不同价”的荒唐不再上演,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记者 宁田甜 实习生 蒿菁菁/文 平伟/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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