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珠海6月17日电 (冒韪 陈彦儒 谭炜杰)受“高人”指点,杀害女友的男子“自首”,谎称女友吵架后点火烧了房子……17日,该起杀人案在珠海中级法院开庭。
据法庭书证呈示,犯罪嫌疑人梁某2010年通过网聊,认识了被害人于某,之后发展成为男女朋友,2013年10月两人分手。
2014年10月5日梁某联系上于某,同年10月9日21时许,梁某到于某位于拱北夏湾春泽名园住处,打算和于某商量解决感情纠纷一事,期间两人在房内发生了一次性关系。
当晚22时许,梁某应朋友邀请和于某到拱北唱歌、喝酒,并于次日凌晨1时30分许各自离开。
梁某回到自己在南屏的住处,和于某在电话中吵了起来,他又坐出租车于4时07分许赶到于某家。双方当场争吵厮打,梁某用拳头打于某的脸部,用脚踢其胸部,致于某心脏破裂死亡。
梁某发现于某被其打死后,用火机点燃于某房内床上的被单,然后逃离现场去找其姐,其姐叫来朋友刘某商量,刘某教唆梁某到公安机关作假证。
梁某在“自首”时,只讲述自己9日晚上至10日凌晨与死者因感情纠葛发生争吵的事,称看到女方点火烧屋,自己就吓得逃走了。他一口否认杀害死者的行为。拱北派出所值班民警发现可疑后,将其控制并移交处理。
珠海市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梁某使用暴力手段,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应当以故意杀人罪、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刘某明知他人是犯罪的人,仍教其作虚假供述以逃避罪责,并作假证明包庇,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包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悉,本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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