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讯 楚天都市报记者聂丽娟 通讯员程勇梁学东蔡蕾 实习生孙强
23岁男子网上开店贩毒,竟用快递将毒品邮寄到“瘾君子”家中,最终被警方查获……在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湖北省高院昨日召开打击毒品犯罪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近年来打击毒品犯罪案例,并进一步强调将对贩毒数量巨大的毒贩严惩不贷。
男子网上开店用快递贩毒露馅
随着网络发达,许多毒贩也动起了互联网的歪脑筋。23岁的廖某某开了一家卖“保健品”的网店,实际却是利用网店贩毒,还用快递寄给吸毒者。
2014年4月,买家袁某某在网上联系上廖某某,用暗语交流,花972元拍下5瓶“001”药水和1瓶“002”药片。随后,廖某某用快递发货给袁某某,途中被警方查获。经鉴定,5瓶“001”药水净重96.85克,含r-羟基丁酸成份;1瓶“002”药片净重2.04克,含有氯硝西泮成,均为新型毒品。
承办法官称,廖某某以牟利为目的贩卖毒品,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交易9000多克毒品两毒贩被判死刑
2012年1月30日,37岁的刘某某驾车从湖南来汉。次日中午,温某某联系他买甲基苯丙胺片剂(即“麻古”),商定以每颗28.5元买17板“麻古”。
当晚8点,刘某某开车到武汉江岸区一小区与温某某见面,将17板“麻古”放入温某某的车后备箱,并随温某某到该小区8栋1单元1102房间拿钱。其间,朱某某(已判刑)携带90万元现金到该房间,向温某某购买5板“麻古”。温某某收钱后,欲带朱某某下楼取毒品时,公安机关进入房间将温某某、刘某某、朱某某3人抓获,当场查获温某某购毒款138万元及朱某某购毒款90万元,从刘某某的车内查获毒资170万元,从温某某的车后备箱内查获“麻古”17板,共计9478.47克。
承办此案法官认为,被告温某某、刘某某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且贩卖毒品数量巨大,社会危害大,罪行极其严重,据此依法对两人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省高院透露去年698名毒犯获重刑
省高院新闻发言人田昌兵透露,2014年我省审结毒品犯罪案件4395件,在获刑的3661名罪犯中,5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的有698人;在被判无期徒刑以上的罪犯中,毒品犯罪占35.75%,成为我省适用死刑最多的罪名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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