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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送养”儿子后又“偷”回 涉诈骗罪被公诉

来源:澎湃新闻

  与妻子吵架后,江苏一男子竟背着家人,将自己的儿子以5.2万元的价格“送养”他人,后迫于妻子的压力,男子又找借口将儿子“偷”了回来。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上海市宝山区检察院获悉,近日,宝山区检察院审查后以涉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刘小明提起诉讼,同时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对主要犯罪事实拒不供认,不应视作有自首情节。

  1985年出生的刘小明是一名年轻的父亲。2014年12月9日,在未与家人商量的情况下,刘小明在百度“贴吧”发布帖子,称因家中经济条件有限、欲送养次子刘成。后刘小明使用QQ与被害人许晓东夫妇取得联系,商议以5.2万元的价格将其幼子刘成送养。

  据宝山区检察院介绍,2014年12月17日,刘小明以带刘成外出吃早餐为名,秘密将刘成从江苏南通的家中,抱至上海市宝山区的一家宾馆内,与许晓东夫妇见面。期间,许晓东夫妇应刘小明的要求向其支付现金5.2万元作为领养孩子的费用,后许晓东夫妇将刘成抱回杭州家中抚养。

  2014年12月19日,刘小明至杭州市许晓东家中,以其祖母过世为名,抱刘成回去参加葬礼。在许晓东夫妇的陪同下,刘小明抱刘成乘坐他人驾驶的轿车来到江苏省南通市下辖的县级市—如皋市。在一居民小区门口,刘小明让许晓东夫妇暂住在小区附近宾馆内等待,他则抱刘成乘车进入小区后从边门驶出,并驶回南通的家中。

  此后刘小明未告知其家人送养刘成的情况,只是称在上海找了保姆在照顾刘成。而另一方面,他也并未告知许晓东夫妇,其不能将刘成送给其抚养,并在不退还5.2万元的情况下,以家人欲提高送养费用为名,三次要求许晓东向其银行卡内存入14500元,供其个人挥霍。

  刘小明于2015年1月19日至公安机关投案,但对主要犯罪事实拒不供认。

  为何会将送养出去的刘成又偷偷带回的问题?刘小明在接受检察机关审查时称,其将儿子刘成送养后,欺骗妻子找了保姆在上海照顾刘成,可妻子坚决要求他必须马上把儿子送回,否则要与其拼命。不得已,刘小明将刘成又带了回去。

  据检察机关调查,刘小明在送养孩子时曾收取了对方的5.2万元现金。但刘小明却坚称自己当时仅仅收了2000元路费,没有收额外的5万元。检察机关根据QQ聊天记录、受害人许晓东的银行账单、公安机关调查记录等信息证实,刘小明应当收了5.2万元。

  宝山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刘小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公民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相关规定,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检察机关认为,不认定刘小明具有自首情节。虽然刘小明系主动投案,但到案笔录均否认其在收取5.2万元时具有诈骗他人钱财的主观故意,属不能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因此不认定具有自首情节。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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