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讯(记者唐李晗)保安董某深夜变身劫匪,伙同刘某(另案处理)、郭某专盯夜间打车人抢劫,因涉嫌抢劫罪,董某和郭某今天上午在海淀法院受审。
2014年10月23日凌晨,刚和朋友喝完酒后的薛先生,在海淀区牡丹园北公交车站附近准备打车回家。后被两名男子抢劫。
据警方调查,两人为保安董某和刘某,他们将薛先生挟持至海淀某学院内的保安宿舍后,叫郭某来殴打并持刀恐吓薛先生,劫取被害人随身携带的400元现金、银行卡及iPhone 6手机(经鉴定价值6000元),并在胁迫被害人说出密码后通过ATM机取款3100元。
次日,刘某逃至吉林省辽源市,又从银行卡内取款1万元。
检方认为,应以抢劫罪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
据了解,董某和刘某均是90后,两人是甘肃老乡,均在北京市某保安公司当保安。
上午11时许,董某和郭某被带进法庭。
庭审中,董某和郭某表示认罪。
董某说,他和刘某事前喝了点酒,喝完后在路上碰到受害人薛先生蹲在路边,两人多次叫他,对方都没有搭理,两人一气之下将薛先生架起来,拦了辆出租车,把他带到了刘某的保安宿舍。
董某说,“我是被刘某胁迫作案的,并不是我自己的主观愿意。”
董某说,他没有逼迫被害人,也没拿过被害人的钱财。他没想到事后刘某会抢劫被害人的钱财。
郭某则表示,他和董某住在同一保安宿舍,事前他并不认识刘某。
截至记者发稿时,此案仍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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