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柳)昨天市交管局网站发布消息称,从7月1日起,各执法站、车管分所业务窗口可以为持有北京交管局核发驾照的司机开具四类证明,方便市民办理相关业务。
今后,如果公民在国外需要换领当地驾照,只需要前往交管局的基层对外窗口即可办理全部证明,无需再辗转跑遍各职能部门。
这四种证明分别是:驾驶资格证明、道路交通事故情况证明、申请人在京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证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情况证明。
其中,驾驶资格证明:申请人具有合法驾驶资格的证明;道路交通事故情况证明:申请人在京发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证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情况证明:申请人道路交通违法记分满12分情况的证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情况证明:申请人在京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情况的证明。
北青报记者了解到,中国公民在其他国家换领当地驾照时,当地的相关管理部门会要求提供中国官方出具的“该名驾驶员的驾照为合法取得、未发生过严重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等相关证明材料。
此前,持有北京交管局核发的驾照的司机如要办理这些证明,需要分别前往交管局各个职能部门分别办理,此次职权下放之后,申请人可以到交管局各交通支、大队执法站、车管站等对外办公窗口,车管所和车管分所对外办公窗口,申请办理上述证明。
申请人本人提出申请的,需填报《开具交通管理证明申请表》,提供申请人身份证、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申请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办公窗口工作人员对相关证件进行审核后,将按照申请人申请要求,开具证明材料,并即时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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