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洛阳铲”、邀请“风水师”踩点寻找墓穴……这不是热播剧《盗墓笔记》才有的剧情,而是现实。短短数年间,浙江绍兴嵊州市的70座古墓被盗,绝大多数为汉朝、晋朝古墓,包括青铜镜、青花瓷瓶等古董被盗墓贼盗走贩卖。
7月1日,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借用嵊州法院最大的法庭,开庭审理了这起特大盗墓案,由于案情复杂未当庭宣判。该案件涉及20余名“土夫子”(盗墓贼),不乏踩点寻墓的风水师、从事古董交易的“专业人士”。
该案20余名“土夫子”中大部分为嵊州本地的农民和无业人员,年龄基本在40岁左右,对当地古墓分布情况非常熟悉。平时经常留意关注区域内是否有破土的工程项目,查看工地有无古墓砖等物品出现,有墓砖就再用铁钎探测古墓。他们使用的铁钎,与盗墓小说中形容的“洛阳铲”相似,专门用来探测地下是否有古墓的存在,一旦证实就招揽人员用铁锹等盗墓工具进行挖掘。这批人有明确的分工,王某某、陈某某等几人负责找墓,谢某某是唯一有车的,管“后勤”,吃饭、坐车都由他安排。
但照上述方法挖到的墓,挖出“宝贝”的几率、成色都不高,因此盗墓者会请“专业人士”出马前往特定区域踩点寻找墓地,以便盗取成色更好的“宝贝”。宁波慈溪人宋某就是该盗墓团伙眼中不折不扣的“军师”,宋某平时主要以看风水谋生,可以结合风水判断墓地的大概位置,并且他对古董也有所了解,因此时常有人专门请他“出山点穴”。此外,从事古董交易的王某某和潘某某也是盗墓贼眼中的专家,因为他们对古代墓地和古董有所研究,可以根据墓砖上的花纹、挖出来的铜钱、古董的特征来区分朝代,借此判断墓内古董的价值。
检察机关指控,2009年至2013年,被告人陈某某、谢某某等20余人分别相互结伙,经事先商谋,准备盗掘工具,盗掘古墓,获取文物销售分赃。期间,陈某某等人分别在嵊州市多地采用铁钎探、铁锹挖的方式,先后盗掘多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墓葬,将窃得的青铜镜、青瓷花瓶等古董贩卖给他人从中牟利,检察机关以盗掘古墓葬罪对这20余名被告人提起公诉。被告人中,陈某某与谢某某、王某某多次一起作案,仅在2012年5-10月期间就作案10余次。其中,陈某某更是堪称盗墓界的“劳模”,参与盗掘古墓38次,谢某某参与34次,王某某参与22次。
绍兴在春秋战国时期曾是春秋五霸之一的越国都城会稽所在地,其城市范围内有包括印山越国王陵、大禹陵和小黄山墓群等知名度较高的成片古墓群。去年10月,绍兴公布了该市迄今为止最大一起系列盗墓案,共抓获5个组织严密、盗销结合的盗掘古墓、倒卖文物的犯罪团伙,涉及涉案人员124人。该系列案中,共扣押文物1335件,其中三级文物99件、二级文物9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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