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合肥7月6日电(记者徐海涛)江苏南京市溧水区一企业未取得处置废旧铅酸蓄电池资质,却跨省跑到安徽宣城一偏僻山场开厂偷炼蓄电池提取铅锭,产生严重污染。日前,该企业3名“合伙人”被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污染环境罪批准逮捕。
据介绍,本案黄某、彭某、周某3名犯罪嫌疑人均为南京市溧水区人,其中黄某在溧水开办了一家名为“南京环宏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的企业,从事危险废物铅酸电池的收购与加工、提炼业务。因该企业未获得相关资质,黄某遂产生了“异地炼铅”的想法。
2014年4月,黄某等人来到安徽宣城,租用了位于宣州区黄渡乡峄山村的一处山场,在此地投资创办“铂曼金属制品厂”。从当年10月至今年3月,该无证金属加工厂偷偷“土法炼铅”,共非法处置危险废物铅酸蓄电池900余吨。
今年3月19日,宣州区环保局接群众举报后现场探查发现,铂曼金属制品厂未办理任何合法审批手续,厂内剩余的10余吨废旧铅酸蓄电池原料具有毒性,附近山场的不少树木被工厂排放的烟尘熏死,遂将该厂查封。
宣州区检察院获知消息后认为,黄某、彭某、周某的行为已涉嫌污染环境犯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环保部门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查处。随后,公安机关对此案立案侦查,彭某、周某投案自首,黄某被刑事拘留。日前,检察机关以涉嫌污染环境罪将3人依法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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