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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跳槽+"爆款"版鞋失踪 鞋业公司报警求解

来源:信息时报

  本版撰文 信息时报记者 熊佳焰 本版摄影 信息时报记者 巢晓

  曾被称为广州制鞋业“四大天王”之一的广州步X鞋业公司,近期突然遭遇贵重“版鞋”失踪的奇异事件。该公司不久前刚接到一个俄罗斯外贸大订单,根据图纸制作出了6款版鞋,但在6月中旬,该公司一核心部门主管突然托辞请假,几天后发现竟然跳槽到竞争对手公司,而6款版鞋中卖得最好的一款“爆款”版鞋也不见踪影,可能会带来数百万的损失。公司负责人因为鞋版被盗、怀疑跳槽下属涉嫌侵犯商业秘密一事,昨日已向白云区警方报案,警方已受理。

  “爆款”鞋版失踪

  广州步X鞋业公司在2000年~2008年期间,曾被称为广州制鞋业“四大天王”之一,一直在广州鞋业制造享有较高的知名度,主打高端时尚女鞋。

  该鞋业公司负责人李先生告诉记者,其公司近年一直主打俄罗斯外贸时装女鞋产品,去年因俄罗斯经济不振卢布贬值而生意受到巨大影响,除了裁员缩小规模外,还在今年初停产了3~4个月的时间。这几个月时间里,他下属的主管和工人去一些制鞋企业“炒更”挣外快,今年5月初重新拿到了不少俄罗斯外贸订单,才将希望回来上班的工人召回。

  李先生告诉记者,这些回来上班的员工中,包括该公司开料部的主管江俊(化名)。江俊从5月3日开始回到步X鞋业公司做了差不多一个月左右,在6月8日下午突然说儿子要当兵需要请假,说已买好晚上回外省老家的车票。“因为他掌管主要核心部门,所有鞋料调配、安排及保管的运作事项都是他负责,他临时一走工作程序全乱了套,过了三天,我打电话问他几时能回来,谁知他竟然告诉我已经在别的鞋业公司上班了几天,对方给他开出高薪,不可能再回来了。”

  李先生当时非常意外,要求江俊回来把工作交接好再去新公司,但江俊一口回绝,“我们当时很混乱,急着找人顶替他的空缺,没想到一两天后清点完所有物品,发现6款经过俄罗斯客户认可检验后寄回的版鞋只剩下了5款,而最经典、卖得最好的‘爆款’版鞋却不见了,大家急得到处找,却怎么查找都不见踪影。”

  疑是跳槽下属所窃

  李先生表示,他一开始也没马上怀疑到已跳槽的江俊身上,但后来经过综合厂内各种迹象来看,江俊的嫌疑不小,涉嫌盗窃公司商业秘密后“进贡”给竞争对手,“因为在现在制鞋业很不景气、市场订单萎缩得很厉害的情况下,对方突然开出高薪挖人,除了是招揽人才外,手里是否握有最热销的‘爆款’版鞋也很重要。”

  李先生介绍说,一般制鞋业根据客户订单的要求,将所有的材料进行加工研究制作后,会生产出一只皮料、颜色、做工等均独一无二的版鞋,一只版鞋起码要5~10万元的费用,所以基本都是孤版,不会生产另外一只备份。没有版鞋仅靠图纸是没办法生产出一模一样的鞋,因此版鞋是订单最关键的一环。“我们当时是通过一家北京公司接单的,所以先给北京公司,再给俄罗斯客户,得到双方认可,他们在5月将版鞋寄回广州,我们也接了很大的一笔订单,但现在,最经典、最重要的版鞋竟然不见了!我们跟客户无法交代,目前已经损失了20~30万元左右,这还不包括未来会翻版再产的所有利润!”据悉,实际损失可能高达几百万元以上。

  这个突发事件一下子让李先生和公司陷入了困境,“这个版鞋非常重要!很多新鞋款都是根据这个经典款来开发的,已经再版了2~3年,是公司的赚钱利器。”李先生说,他们现在只好硬着头皮,根据图纸和其他所有参与人员的记忆再进行试验生产,暂时还不敢跟客户直说。

  昨日下午,记者尝试多次拨打江俊的手机,但一直无人接听。

  向警方报案已受理

  为了让事情水落石出,李先生于昨日上午去到工厂所属的白云区嘉禾派出所,就版鞋丢失怀疑是已跳槽到竞争公司的下属所为一事进行报案,并将手里所掌握的所有材料出具给警方,希望警方能把事情彻查清楚。

  据悉,嘉禾派出所接报后非常重视,已经对该案进行登记受理,并给予李先生报警回执。是否立案将有待于进一步调查。

  律师说法

  查实将涉侵犯商业秘密罪

  昨日,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广东德良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费瑶。费瑶表示,类似这种行为一旦调查被核实,将可能构成盗窃罪和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两种罪名,只要是金额超过1万元以上就可以定义为盗窃罪,“主要看公安机关最后调查的结果,看怎么定义这种行为,如果确实属实,可以判盗窃罪,也可以判侵犯商业秘密罪,都可以判处有期徒刑,有时甚至盗窃罪判得要更重一些,主要还是看这种客观行为对受害人造成了实际什么样的损失。”

  费瑶表示,盗窃罪和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体都一样,只是客观看侵犯的财产是有形还是无形。对于实际造成的损失,根据步X鞋业老板李先生的说法,该“爆款”版鞋从图纸变成现实中的鞋样,实际成本在5~10万元左右,早已超过1万元的标准。

  法律词条

  侵犯商业秘密罪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使用、披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限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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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UN652) 原标题:高管跳槽,版鞋失踪,这么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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