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家住玄武区兴贤佳园近贤苑小区的高女士向现代快报反映,自2008年初入住,家中便出现了多处裂缝、渗水,物业公司虽然修修补补,但一直没能解决。当前是梅雨季,她家渗水情况更严重了,但让她没想到的是,她再次向物业公司报修时,却被告知—她家的房子已经超过了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再整修需要她另外掏钱。
见习记者 王煜
现代快报记者 顾元森
昨天中午,现代快报记者来到高女士家,一进门迎面的客厅墙壁上,星星点点到处是霉斑。“这些都是前几天下雨留下来的。”高女士一边打开窗户,一边指着脱落的墙皮向记者“诉苦”。高女士的家位于一栋多层住宅楼的顶层,由于外墙渗水,家里到处是起泡、脱落的墙皮。
高女士说,她是在2008年初入住近贤苑的,在入住前的验房环节中,她就发现墙面有几处渗水。“当时是物业的人来验房,把这几处裂缝都登记了下来,说会安排人维修。”听到物业这样的承诺,高女士便放心地收了房。收房后不久,几名工人为高女士家的外墙加了一层防水涂料。不料这种办法并不能“除根”。眼看家里渗水的地方越来越多,高女士开始频频与物业交涉。虽然物业也数次派人来维修,却一直没有根除渗水现象。前段时间下大雨,高女士家遭了殃。无奈之下,她再次报修,却被物业告知,她家的房子早已过了五年的保修期,不在物业保修的范围内。
近贤苑物业管理处一位姓王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小区物业所在的公司被另外一家物业公司收购,现在处在交接过渡期内。“新的物业公司跟维修的工程队没有谈拢,小区物业又没有钱,所以叫不动施工队。”至于业主报修,这名工作人员称,目前只能先备案,然后报总公司批准。至于具体什么时候能维修,这名工作人员表示“不敢保证”。
“像这种没有修好的情况,应该算是上一个行为的延续。”江苏诺法律师事务所的耿延律师称,物业的“过保”一说是站不住脚的。他认为,保修期应该从问题得到解决之后算起。“房屋渗水并不是五年保修到期后出现的,而是一直就存在的问题,一直没有解决。”此外,他认为虽然物业公司发生了变更,但是新的物业公司应该继承前一家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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