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闹市区出租车和私家车碰擦的哥遭踢头事件”视频截图。
针对澎湃新闻报道的“西宁闹市区出租车和私家车碰擦的哥遭踢头事件”,西宁市公安局城中公安分局9日发布通报:两名涉案人员已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金1000元的处罚。
通报称,2015年7月8日13时27分,西宁市公安局城中分局北大街派出所接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指令:七一路中医院门口有人打架。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处置。赶到现场后,民警发现一辆青AT15**出租车停放在中医院门口马路中间,周边数名群众围观。报警人张某某驾驶青AT15**出租车由东向西行驶至七一路中医院门口时与同向行驶的青BL58**银色雪铁龙牌轿车发生擦挂,青BL58**的驾驶人及副驾驶人员因车辆肇事原因对张某某进行殴打后离开现场。警方随即根据了解到的情况展开调查工作。经多方工作,7月8日17时,警方找到了本案的违法行为人穆某英。同日19时许,本案的另外一名违法行为人穆某俊归案。
通报最后称,在现场证据面前,两人对殴打他人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两名涉案人员已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金1000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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