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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将上升为国务院条例

来源:中国经营报 作者:孟庆伟

  单独两孩政策效果正在显现。

  7月10日,《中国经营报》记者在国家卫计委举行的例行发布会上了解到,我国目前总和生育率为1.5~1.6,略有回升,一孩出生减少,二孩出生增加。

  国家卫计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司司长杨文庄上午表示,2014年是近年来出生人口增加最多的一年,主要是“单独两孩”政策发挥的作用。

  不过对何时全面放开两孩的问题,杨文庄表示,将“按照中央的部署,依照法定程序,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抓紧推进有关工作”。不过从目前调研及各省的实施情况看,政策符合预期。

  此外,国家卫计委正在推进《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最终稿出台的相关工作,此办法将上升为国务院条例。

  总和生育率略有回升

  据了解,“十二五”以来,我国总人口继续增长,2014年末达到13.68亿人,受人口年龄结构以及生育政策调整的影响,初生人口从2010年1592万人增加到2014年的1687万人,保持增长态势。总和生育率为1.5~1.6,略有回升,一孩出生减少,二孩出生增加。

  国家卫计委计划生育基层指导司司长杨文庄7月10日表示,2014年是近年来出生人口增加最多的一年,主要是“单独两孩”政策发挥的作用。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出生人口1687万人,比2013年增加47万人,人口出生率比上年提高0.29个千分点,在我国育龄妇女持续减少的情况下,出生人口与前几年相比上升幅度比较明显。

  有专家曾表示,2014年新出生人口呈现跳跃式增长,杨文庄认为,这个说法是有道理的,预计2015年新出生人口将较2014年有所增加。

  2014年1月,浙江、安徽、江西三省率先启动“单独两孩”政策,当年3月~6月,多数省份集中实施,9月份政策全面落地。

  也就是说,到今年6月,全国大部分省份的“单独两孩”政策才刚实施一年。

  宋健介绍,从国际上来说,通常把总和生育率2.1作为生育更替水平的标志。我国大概在1993年前是高于这个水平的。

  国际上一般把总和生育率低于1.3视为极低生育率,也称为进入低生育陷阱,认为这样的水平对人口更替、再生产和人口未来发展上不利。

  中国总和生育率到底是多少?学界普遍的共识是低于生育更替水平,但到底是多少,一直有争议,2010年人口普查登记的数据是1.18,这个数据是相对较低的。其中一个原因是存在漏报的情况。

  杨文庄表示,1.18的总和生育率是没有经过校正的。经过校正以后,国家统计局认为这个数据是1.5。

  “我们判断国家总和生育率在1.5~1.6,这是我们和国家统计局一起会商的结果,这个结果是负责任的。”杨文庄表示。

  而宋健也认为,1.5~1.6这个水平已经稳定了多年了。

  全面放开两孩仍无时间表

  监测显示,再生育申请数量平稳增加。2014年七八月份,全国每月申请量达到15万对左右,目前稳定在每月8万~9万对,截至2015年5月底,全国有145万对夫妇提出再生育申请,139万多对办理了手续。河北、辽宁、浙江、山东、湖北、重庆、四川等7省市占到申请总量的55.2%。

  在发布会上,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陈厚銮和重庆市卫生计生委主任屈谦均表示,两省市“单独两孩”政策基本符合预期。

  “单独两孩”政策,从此前媒体报道的“遇冷”,到政策效果显现,这是否意味着“全面两孩”将提上日程?

  杨文庄表示,国家卫计委已关注到社会对全面放开两孩的很多期待和呼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这既说明了当前计划生育工作的主要任务,也是对目标和方向做了规划,当前主要任务是继续组织实施好“单独两孩”政策,加强出生人口的监测,加强“单独两孩”政策实施效果的评估,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为下一步调整计划生育政策创造环境,奠定基础,同时也要积极继续做好调整计划生育政策的研究和论证工作。这些工作都在紧张进行。

  但杨文庄也认为,需要强调的是,生育政策的调整事关全局,事关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必须权衡利弊进行决策,按照中央的部署,依照法定程序,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抓紧推进有关工作。

  此前一位接近国家卫计委的人口专家曾向本报记者透露,“十三五”早期,全面放开两孩的条件就将相对成熟。

  那么目前从现有的研究及单独两孩政策的实施情况看,什么时间是全面放开两孩的最佳“窗口期”?杨文庄在发布会后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按照中央的指示办”。

  有专家表示,“单独两孩”政策的实施效果还需要再监测1~2年时间,才能更加客观准确地进行评估。

  这是否意味着,在此之前,全面放开两孩政策将不会实施?杨文庄表示,“这个说法不权威”。

  中国人口学会不久前曾委托中国人民大学、北大、清华等多个高校对全国单独两孩的实施情况开展调研。

  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教授宋健告诉记者,调研是选取12个有代表性的省份,目前调研已经完毕,今年八九月份将会向国家卫生计生委等部门提交调研报告,给出建议。

  “此次调研的主要目的是评估单独两孩政策的实施效果。单独两孩政策影响的人群,对生育行为、生育水平及出生性别比有哪些影响,这些都是我们关注的。”宋健说。

  此前针对截至去年底各地符合单独两孩政策提出再申请的数量与预期相差较大,有专家表示,全面放开两孩应该提速。

  对此,宋健表示,提速与否取决于单独两孩政策的实施效果,如果政策符合预期,对人口形势的冲击不是很大,下一步平稳放开两孩将指日可待。但如果出现了生育堆积,就需要把现在的工作夯实一点。

  宋健告诉记者,从她所带领的团队的调研情况看,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到现在符合预期,各省推进平稳有序。

  “单独两孩政策是一个过渡性政策,这个性质是明确的。”宋健说。

  而对是否必须要监测单独两孩政策实施三年后,才会实施全面放开两孩,宋健表示,这个时间是不一定的。

  上升为国务院条例

  随着单独两孩政策的实施,社会抚养费征收政策会不会进一步调整的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杨文庄表示,社会抚养费是国家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多生育的生育者采取的一种经济限制的措施,是《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确立的一项基本制度。

  2002年国务院专门颁布了行政法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各省(区、市)制定了相关的法规和规章。

  杨文庄说:“由于我国人口众多的基本国情没有改变,人口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沉重压力没有改变,人口与资源环境的紧张关系没有改变,决定了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必须长期坚持,这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要求。”

  “公民应当依法生育,社会抚养费作为维护生育秩序的手段,从目前的情况看,仍然有存在的现实需要。”杨文庄表示。

  不过,随着近些年人口形势的变化与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社会抚养费存在的一些问题也备受关注。国家卫生计划委也很关注,也反复强调,要求依法规范征收主体和征收行为,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做好信息公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

  去年,国家卫计委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做了一些修改,准备上升为国务院条例。

  去年11月,修订后的《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通过国务院法制办在网上向全国公开征求意见。不过目前看来,新办法何时实施,还没有一个明确的时间表。

  “我们收到全国很多意见,有赞成的,有反对的,有希望对某些条文进行调整的。国务院有关部门也按照《立法法》的要求,根据社会的反映以及计划生育工作的实际需要,正在继续推进有关的工作,具体什么时候能实施,我没有一个准确的答复。”杨文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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