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初,鹤山市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鹤山市宅梧镇一男子长期通过网络联系、快递运送的形式从外省某地购买毒品,然后在鹤山予以贩卖。民警反复排查,最终确定了该男子的真实身份,李某,31岁,鹤山市宅梧镇人。
7月16日,一包毒品被打包好,伪装成普通货物,从外省某地通过某快递公司发到鹤山,7月18日上午10时左右,快递公司电话通知李某前来提取“货物”,急于拿到毒品转手再进行贩卖的李某立即驾驶摩托车来到位于鹤山雅瑶的快递公司取货,就在其取货的时候被早已埋伏好的民警抓获,民警在现场缴获疑似毒品一包重约37克。
起初李某还百般抵赖,称自己手机网购而来的是5斤茶叶。在事实面前,最终李某供认了自己通过网络联系购买毒品大麻的犯罪事实。
目前,案件的审理工作还在进行当中。(李红云 王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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