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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店占半个马路卖菜屡次整治不改 被处1万罚款

来源:郑州晚报 作者:王军方
庆丰街一家蔬菜店,长期占用机动车道经营,执法部门清理一次反弹一次,特别是门头上"郑州市物价局"字样,引起市民质疑。7月22日下午,二七区建中街街道办事处再次联合多个部门执法。至当日17时30分,该店面依然没有整改到位。执法人员表示,对屡次不整改的商户,将按规定处以1万~2万元的罚款。 郑州晚报记者 王军方 文/图 

  多次执法对这家店没有用

  茄子、冬瓜、豆角、洋葱……7月22日,庆丰街和淮河路交叉口向南约200米处路西,一家蔬菜店门口的马路上,堆了很多蔬菜。占道的蔬菜将由北向南的机动车道占了大约一半,机动车经过时不得不压着道路中间线。人行道上也放着不少蔬菜,影响行人通行。

  7月5日二七区建中街街道办事处等多部门联合执法时,这个商户就存在占道经营情况。此前,办事处也多次对该商户进行劝说,但收效甚微。

  “我们以前执法时,这家蔬菜店的工作人员说,如果庆丰街东边一家店面不占道了,他们就不占道,但是那家店面不属于我们办事处辖区。”二七区建中街街道办事处城管科科长张玉军说,庆丰街上,这家蔬菜店占道经营情况最严重。

  “这家店面占道经营很长时间了,公交车通行都不顺畅,很多居民非常生气。这家店面的门头上,写着实施单位为郑州市物价局,商户这样占道非常影响政府形象。”7月22日下午,附近一居民说。

  拒不整改将移交法院处理

  7月22日15时37分,建中街街道办事处、二七区城管局建中街执法中队等人员来到店面时,店面一名人员说老板在外地,而另一名人员说老板在其他市场。

  “这家店面,我们已经查处了多次,其中暂扣物品就有两次。他们每次整改速度都很慢。”二七区城管执法局建中街执法中队中队长刘玉刚说。

  随后,执法人员给该店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店面立即改正,并在3日内到建中街执法中队接受处理。

  “这家店面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的规定,占用道路面积达到了18平方米。”刘玉刚说,占道5平方米将罚款1000~2000元,占道5~10平方米将罚款2000元~1万元,占道10平方米以上将罚款1万~2万元。

  在执法队员的劝说下,店面人员开始将占道经营的蔬菜搬回屋内,但速度非常慢。截至7月22日16时30分,很多蔬菜依然堆放在店门口。

  “后天,我们将下发处罚告知书,按规定处以1万~2万元的罚款。如果店面不按规定缴纳罚款,我们将移交法院。”刘玉刚说。

  市物价局:该蔬菜店的申请还没有审核

  二七区工商局建中街工商所的李全红查看了店面营业执照发现,上面显示为“郑州市二七区东瑞蔬果便利店”,和店门头上的“郑州市平价蔬菜超市”(编号078)不符。虽然店面门头上写着“郑州市物价局”,但在执法人员的要求下,该店面没有提供郑州市物价局的许可文件。李全红说,他回去后将查一下法律条文,看如何处理。

  此店面是否与郑州市物价局有关?随后,记者联系了二七区物价局。一张姓工作人员说,需要拨打郑州市物价投诉电话12358问市物价局。

  记者拨打后,一名接线员说,只要是有编号的“郑州市平价蔬菜超市”,均属于他们许可的店面。随后,另一名接线员说设立平价蔬菜店由市物价局价格调节基金管理处负责,她会联系该处室工作人员给记者回电话。

  昨日上午,该处室的王先生联系本报记者说,庆丰街编号为078的郑州市平价蔬菜超市已经递交了设立店面的申请,但还没有审核。对于打着市物价局的字样占道经营,他说店面应该依规依法经营,“我们会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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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UN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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