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内要闻 > 时事
国内 | 国际 | 社会 | 军事 | 评论

北京南锣落选中国历史文化街区 存在以商代保现象

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李天际
本报讯(记者 李天际)昨日上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并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经过前期的密集调研,市人大指出,北京一些历史文化街区商业味太浓,保护利用模式需进一步研究探索,将按照《条例》要求,编制、完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本报讯(记者 李天际)昨日上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并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经过前期的密集调研,市人大指出,北京一些历史文化街区商业味太浓,保护利用模式需进一步研究探索,将按照《条例》要求,编制、完善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南锣鼓巷、什刹海为什么今年没有被列入中国历史文化街区名单,就是因为这些地方原来的功能是居住区,但后来开发却变成了商业街区,没有得到原汁原味儿的保护。”市人大城建环保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深入前门大街、南池子、玉河、南锣鼓巷、什刹海、大栅栏、琉璃厂等北京历史文化街区实地调研中,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注意到,上述地区在改造过程中,多以商业开发名义进行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但最终的结果是建筑按过去的风貌复建了,却缺少了文化和原住居民,造成“见物不见人”的现象,名城保护与历史文化传承未能有机结合起来。

  对此,进行审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深有同感。孙世超委员指出,北京有三千年的建城史和八百年的建都史,在保护传统风貌格局的同时,更需要保护的是历史文脉和优秀的文化传统。但是从现在情况看,存在着重物不重人、重表不重里的现象,房子建设修缮得很漂亮,但是原住民和传统的文化、民俗、风味不足。还有不少委员提到,包括什刹海、南锣鼓巷、前门大街、大栅栏、琉璃厂在内的历史文化街区,商业开发的味道比较浓,存在以商代保的现象。

  如何在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中避免商业化?市人大提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核心在于把名城保护与文化传承保护有机结合起来,充分挖掘蕴含其中独特的文化内涵和价值,既要见“物”又要见“人”,重点在于保护城市的历史特色、地方特色、文化特色、民族特色和民俗特色,真实反映城市自身发展历程和历史文化传承,充分发挥首都城市人文资源和文化影响的作用。

  对于旧城和历史文化街区内的文化发展,市人大建议,应分类引导,强化特色,始终坚持历史信息的真实性,培育具有首都特点的传统居住、文化和演艺、商业、餐饮等特色街区,使之真正成为全面展示历史街区独有的文化魅力。

  探访

  南锣鼓巷:近百家商铺挤满700多米的胡同

  南锣鼓巷,从南口穿行到北口,全长700多米,胡同两侧商店一个挨着一个。近百家的店铺,其中售卖与老北京文化产品相关的店铺寥寥无几,大部分为夜市小吃店、酒吧、潮流服饰店和杂货店。店铺外看起来虽然古色古香,老建筑的样貌保存较完善,装修也比较仿古,但是内部的商品却极具现代气息,个性T恤,DIY饰品,创意玩具,甚至国内外著名连锁品牌也进驻其中。即使新开了一家“老北京小吃一条街”,可其中的“老北京小吃”有了老北京小吃的形式,却并没有老北京小吃的美味。

  南锣鼓巷南北口各有一块介绍的牌匾和一块石质文物保护标志,并配有南锣鼓巷全景导览图,胡同中心位置也有一个全面的南锣鼓巷介绍牌,却鲜有游客驻足观看。来此地的游客多是年轻人,为的是在此消遣约会,并不为体验老北京文化。一位来自外地的游客李女士表示:“对南锣鼓巷有点失望,感觉和别的地方没什么区别。”

  胡同里隔几米就会有大型的垃圾桶,环卫工人也是随处可见,但是路面还是油渍、垃圾遍布。“虽然地方不大,但是人太多,扫了这里又扔那里了。”一位环卫工人说。

  而附近的居民则颇受影响。家住菊儿胡同的张大妈说:“晚上根本吵得睡不着觉。”“车都骑不出去,每回出门还得绕道。”文/实习记者 陈雪瑶 肖雨霏

  摄影/本报记者 袁艺

  聚焦

  旧城修建性详细规划10年未编制

  旧城保护资金投入缺口巨大

  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提出,旧城和历史文化街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尚未编制并公布,保护工作缺乏详细具体规划和标准。此外,2005年实施的《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规定,市政府应当制定并公布具有保护价值建筑的认定标准和程序,统一制定设置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标志,明确风貌影响评估的具体标准程序和优秀近现代建筑、工业化遗产的保护措施,但这些配套制度措施迄今尚未出台。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伟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需要投入大量的公益性资金,特别是旧城风貌保护、老旧房屋修缮、市政设施改善、人口有效疏解等资金需求量巨大。而目前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资金主要以政府投入为主,与保护工作的需要还有较大差距,且未能得到有效整合,集合效果不明显。此外,引入社会资金的机制和平台不够完善,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名城保护的成效不够明显。

  对应措施: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完善旧城和历史文化街区专项保护规划,抓紧编制历史文化街区修建性详细规划,明确保护范围、保护原则、保护内容、控制指标和土地使用功能、人口密度、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分类保护、整治措施。

  同时,制定完善配套的保障制度措施,抓紧制定并公布具有保护价值建筑的认定标准和程序,进一步划清历史文化街区核心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区范围,统一历史文化街区和具有保护价值建筑的保护标志设置标准。

  对应措施:及时建立常态的资金投入保障和统一调配管理使用机制,探索研究社会资金引入的良性运作机制和投资回报政策。

  对具有丰富文化内涵的历史文化街区、文保单位和具有保护价值的建筑的保护,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对只需保护旧城整体风貌的区域,充分发挥市场的主体作用,积极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对旧城平房区改造项目,要充分发挥政府和居民的两个积极性,合理分担资金。

  本组文/本报记者 李天际

news.sohu.com false 北京青年报 https://epaper.ynet.com/html/2015-07/25/content_145549.htm?div=-1 report 2924 本报讯(记者李天际)昨日上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并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的报
(责任编辑:UN654)

我要发布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

客服热线:86-10-58511234

客服邮箱:kf@vip.soh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