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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重拳出击违规减持 20家公司股东遭调查

来源:中国证券网 作者:王雪青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王雪青) 继证监会7月8日发文禁止上市公司重要股东半年内在二级市场减持股票后,近期陆续有一批违规减持的上市公司股东遭立案调查。据上证报记者统计,截至昨晚发稿时,7月份已有至少20家公司的大股东(或重要股东)因违规减持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今年以来,上市公司重要股东违规减持遭调查的公司总数约21家,7月份占比达95%。

  昨日,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兆全律师对上证报记者表示:“证监会查处超比例减持,符合法定职权范围,但也与政府救市的大环境有关。监管机构希望股东们尽量持股,以增强市场信心。”从另一角度看,公司或其控股股东遭立案调查,可能对后续的资本运作会产生一定负面影响。

  牛市诱发“过激”减持 证监会加大查处力度

  在应对前期非理性下跌,上市公司股东纷纷出手增持之际,大股东违规减持触发证监会监管“

  重拳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24日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上半年证监会加大了对大股东违规减持案件的查处力度。为了公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上半年证监会查处大股东、董监高减持未披露、违反承诺减持、短线交易等违规行为近50起。下一步证监会将保持查处力度,维护资本市场平稳运行。

  截至昨晚发稿,7月份已有蓝英装备、涪陵榨菜、金运激光、新筑股份、雏鹰农牧、湖北金环、金力泰、美盈森、摩恩电气、南风股份、兰太实业、松芝股份、阳谷华泰、科泰电源、津劝业、欣旺达等20家公司的第一或第二大股东因违规减持遭证监会立案调查。其中,绝大部分违规都是超比例减持,即在6个月内减持比例超过5%时未及时履行信披义务及在披露窗口期停止继续减持。也有一些是“乌龙指”,即在大手笔减持过程中出现反向交易,导致短线交易。

  上证报记者注意到,股东超比例减持的高发时间,集中在今年6月初之前的牛市行情期。例如,湖北金环第二大股东湖北化纤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化纤开发”)在2013年10月30日至2015年5月22日期间,以大宗交易方式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湖北金环5.32%股权,在卖出湖北金环达到5%时,未能及时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在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前没有停止卖出;金力泰大股东及实控人吴国政于2015年5月14日-5月15日大宗交易减持公司2.30%股权,使累计减持比例达到6.88%,但在减持达到5%时未披露并暂停继续减持;松芝股份控股股东陈福成于2014年5月27日至2015年5月22日期间,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2388.7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1%,同样构成超比例减持。

  此外,有的公司股东超比例减持,系一致行动人的认定存在出入。美盈森公告显示,公司控股股东王海鹏及持股5%以上股东王治军分别自2014年2月17日至2015年1月22日、2014年7月18日至2015年1月21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均达到5%。起初,二人坚称双方虽为兄弟关系但是并非一致行动人,此后二人意识到对法律法规的认识存在误解,双方实属一致行动关系,故合并减持比例构成违规。

  情急之下“闯红灯” 违规减持或为平仓危机

  值得注意的是,在一些股东因“兴奋过度”,忽视规则造成超比例减持之外,有的股东违规减持则是“形势所迫”。最典型的当属津劝业,公司第二大股东天津中商联控股有限公司(简称“中商联”)违规减持是因股权质押引发的平仓危机。

  据查,中商联分别于2014年10月22日至2014年11月3日通过二级市场减持1683.33万股津劝业股份,成交均价5.73元;后于2015年7月3日和2015年7月6日又通过大宗交易减持1500万股,成交均价7.72元。即去年末以来,中商联累计减持3183.33万股,平均均价6.67元,占津劝业总股本的7.65%,累计套现2.1亿余元。其中,中商联于2015年7月3日累计减持股份占津劝业总股本的比例达到5%时,没有及时向证监会和上交所提交书面报告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在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前没有停止卖出“津劝业”,已于7月15日收到天津证监局下达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中商联在25日公告的《违规减持专项整改报告》中回应:这次减持是因为二级市场史无前例的断崖式下跌引起的。“津劝业”的股价跌幅远远超过大盘的跌幅,从6月2日的18.96元经过短短的15个交易日跌到7.43元,跌幅达到61%。“出现如此极端情况,来的如此突然迅猛是我们始料未及的。由于我们有‘津劝业’股票做的股权质押贷款,所以面临着日趋临近的被银行平仓的压力。鉴于这种急迫形势,2015年6月30日本公司领导最终决定通过大宗交易减持1500万股,计划在2015年7月3日完成减持,随后由财务相关人员负责接洽大宗交易的具体手续和流程。”

  中商联表示:“这次减持涉嫌违规信息披露事件是我们对国家相关政策重视程度不高及对法规理解存在偏差造成的。对于权益变动报告书5%的规定,是到了这一点还是过了以后再披露,我们对此没有理解正确。我们一定从此次事件中吸取教训,杜绝违规事项的再次发生。”

  无论因何被调查,上市公司股东留下“案底”后将对公司产生负面影响。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存在“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七类情形之一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北京威诺律师事务所主任杨兆全律师对上证报记者表示:“大股东被立案调查期间,需要证监会审批的事项,一般不容易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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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7月27日消息(记者 柴华)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中铁二局、南风股份等多家公司日前发布公告表示,控股股东因涉嫌违规减持自家股票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证监会严查违规减持 多家公司大股东被立案调查

  近期,证监会对于上市公司主要股东的违规减持高度关注,今日又有阳谷华泰(300121)、科泰电源(300153)、松芝股份(002454)、依米康(300249)、兰太实业(600328)等五家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因此被立案调查或被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在如今的市场背景下,此监管动向颇值得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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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王屹) 涪陵榨菜[-10.00% 资金 研报]7月27日晚间公告,近日获悉,公司第三大股东东兆长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7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其涉嫌违规减持涪陵榨菜股份,根据证券法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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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陈天弋)依米康7月27日晚间公告,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孙屹峥、张菀7月27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通知因涉嫌违规减持公司股份接受立案调查。

  湖北金环二股东违规减持遭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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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7月27日消息(记者 柴华)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中铁二局、南风股份等多家公司日前发布公告表示,控股股东因涉嫌违规减持自家股票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中铁二局周日晚间公告称,7月24号,中铁二局集团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涉嫌短线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决定予以立案调查。

  回溯公告,中铁二局集团在今年在5月25日减持公司股票494.43万股,但因工作人员操作失误,误将卖出操作成买入,导致其在卖出公司股票的同时,又以均价25.7元每股买入50.48万股,构成短线交易。

  金力泰、南风股份等多家公司也在同一时间发布公告称,大股东违规减持被证监会立案调查。除了这几家公司外,上周五,阳谷华泰、科泰电源、松芝股份、依米康、兰太实业等5家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也因此被立案调查或被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开源证券高级策略分析师杨海认为,上半年A股快速上涨,违规惩戒力度却不足,是导致大股东违规减持增加的主要原因。

  杨海:这主要还是在于处罚方面,我觉得处罚还是有点轻。因为它是个利益问题,减持谁都想卖到高价啊,上半年再加上本身也跟行情有关,上半年行情太过火爆,所以导致违规减持出现集中放量。

  而在最近一次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也表示,上半年证监会加大了违规减持的打击力度,查处大股东、董监高减持未披露、违反承诺减持、短线交易等违规行为近50起。

  张晓军:上半年,违规减持类违法违规行为引发市场关注。为公平保护各类投资者合法权益,证监会加强了针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超过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超比例减持未披露、违反承诺减持、短线交易等违法行为的监测工作,下一步将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肃查处相关主体违法行为,切实保障资本市场正常交易秩序。

  杨海表示,近期公开信息显示,证监会的相关查处已经显现效果。

  杨海:上一周两市减持规模就创了年内新低了,显然是已经发挥作用,而且增持规模也出现了上涨。(央广网)

  证监会严查违规减持 多家公司大股东被立案调查

  近期,证监会对于上市公司主要股东的违规减持高度关注,今日又有阳谷华泰(300121)、科泰电源(300153)、松芝股份(002454)、依米康(300249)、兰太实业(600328)等五家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因此被立案调查或被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在如今的市场背景下,此监管动向颇值得重视。

  阳谷华泰今日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传华7月24日接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鲁证调查通字15057号):“因你减持"阳谷华泰"股票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进行立案调查。”

  阳谷华泰对此表示,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状况一切正常。本次调查仅针对公司控股股东涉及上述事项进行的专项调查,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

  尽管公告并未详细披露违规减持原因,但记者查阅此前公告发现,阳谷华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传华最近两次减持分别发生在去年12月和今年3月底。公司2014年12月26日公告称,王传华于2014年12月24日通过深交所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15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4%。今年3月31日,阳谷华泰再度发布减持公告,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传华于3月27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1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本次减持后,王传华持有公司1249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4.48%。

  值得注意的是,在3月31日减持公告相关说明中,阳谷华泰特别指出,王传华六个月内减持5.52%,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预计未来六个月内出售股份可能达到或者超过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应当在首次出售两个交易日前刊登提示性公告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无独有偶,中小板松芝股份的控股股东也因违规减持遭立案调查。公司今日公告称,控股股东陈福成于2014年5月27日至2015年5月22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和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2388.7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1%。在卖出松芝股份股份达到5%时,没有及时向证监会和深交所提交书面报告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在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前没有停止卖出松芝股份股份,违反了《证券法》第八十六条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因此将接受证监会立案调查。

  同样,科泰电源和兰太实业也分别因控股股东科泰控股、中盐吉兰泰减持涉嫌违规而遭证监会立案调查。科泰控股最近减持可追溯至今年5月25日,其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累计减持公司2.81%股权。而中盐吉兰泰则分别于今年1月、2月两次减持兰太实业,此次遭立案调查很有可能与此相关。

  依米康则公告,公司接到证监会通知向公司调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屹峥、张菀于2015年2月3日至13日期间减持公司股票的有关材料,了解有关事项。(上海证券报)

  涉嫌违规减持 涪陵榨菜三股东东兆长泰被立案调查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王屹) 涪陵榨菜7月27日晚间公告,近日获悉,公司第三大股东东兆长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7月2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其涉嫌违规减持涪陵榨菜股份,根据证券法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据悉,今年5月30日涪陵榨菜曾发布提示,当天收到股东东兆长泰减持公司股份情况的函,该股东于4月14日至5月28日在深交所交易系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出售了无限售流通股股份1425.48万股,累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7.07%。此前,东兆长泰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资料显示, 东兆长泰为涪陵榨菜发起人股东,上市时,其持有公司股份占比20.77%。2012年7月13日, 东兆长泰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所持公司7.47%股份转让给其控股子公司北京市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12年7月25日,此次权益转让完成过户后,东兆长泰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20.77%变为13.30%。经过上述减持后,东兆长泰剩余持有涪陵榨菜股份1253.56万股,占总股本的6.23%,仍为持股5%以上的股东。

  由于公告内并未提到涉嫌违规减持的具体详情,但有市场人士猜测,证监会的调查很可能是针对东兆长泰在7月9日以后的行为。7月9日,证监会发文,“从即日起6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本公司股份。若违反上述规定减持本公司股份的,证监会将给予严肃处理。”

  涪陵榨菜表示,本次调查仅针对股东东兆长泰,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在调查期间,公司和东兆长泰将积极配合证监会的调查工作。

  依米康实控人涉嫌违规减持被立案调查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陈天弋)依米康7月27日晚间公告,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孙屹峥、张菀7月27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通知因涉嫌违规减持公司股份接受立案调查。

  孙屹峥、张菀已于7月27日分别接受证监会执法人员的现场问询,积极配合相关调查工作。

  湖北金环二股东违规减持遭调查

  27日一早,湖北金环发布公告披露,7月25日,公司第二大股东湖北化纤开发有限公司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鄂证调查通字011号):因化纤开发涉嫌违规减持“湖北金环”股份,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化纤开发立案调查。

  公司称,调查期间,公司及化纤开发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2日,湖北金环已收到化纤开发转来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对化纤开发下达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经查,化纤开发在2013年10月30日至2015年5月22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金环”)股份11264325股,占“湖北金环”总股本的5.32%.在卖出“湖北金环”股份达到5%时,未能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在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前没有停止卖出“湖北金环”股份。

news.sohu.com false 中国证券网 https://ggjd.cnstock.com/company/scp_ggjd/tjd_tt/201507/3507760.htm report 7195 中国证券网讯(记者王雪青)继证监会7月8日发文禁止上市公司重要股东半年内在二级市场减持股票后,近期陆续有一批违规减持的上市公司股东遭立案调查。据上证报记者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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