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记者 李勇/文】8月3日晚间,沪深交易所公告修改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此次修订主要对投资者融券卖出后了结负债的相关条款进行了调整,明确要求投资者融券卖出后,自次一交易日方可直接还券或买券还券的方式偿还证券。
“这个规则实质上是将之前融券业务的T+0改为T+1。”国内一家大型券商两融业务负责人告诉《财经》记者。
根据之前的两融交易实施细则,投资者当天从券商借完证券卖出后,所得资金可以当天买入证券进行还券。因此,投资者可以借助融券卖出资金在同一标的证券上实现日内回转交易。
深交所相关人士表示,修改规则主要为防止部分投资者利用融资融券业务,变相进行日内回转交易,加大股票价格异常波动,影响市场稳定运行。
截至记者发稿时,已有中信证券、华泰证券、长城证券宣布临时暂停融券交易业务。
最近三个交易日,A股波动幅度加大,特别是每个交易日最后半小时波动尤为剧烈。因此,证监会加强了监管,对部分采用程序化交易的账户采取了限制交易的措施。
中金所也出台措施抑制投机交易,从8月3日起,收取申报费,以增加频繁报单、撤单的成本。
上述券商人士表示,从证监会和中金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到沪深交易所将融券业务改为T+1,其出发点均是平抑近期市场大幅波动。
受此消息影响,8月4日午盘收盘,上证指数上涨1.34%,创业板指上涨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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