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上有消息称,由于公积金额度紧张,名下有套房产(限购政策前与父母共同共有的除外),购买非普通住房的不可以用公积金贷款。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了解到,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正常,审贷政策未作调整,目前尚无新政策出台。
8月6日,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运行分析报告(2015年上半年)》透露,2015年上半年上海住房公积金个贷发放规模大幅上升,个贷发放额高达384.86亿元,创下历史同期新高。
新政实施后贷款需求明显增加
报告透露,2015年上半年公积金个贷发放7.70万笔,同比分别增长12.55%;发放金额达384.86亿元,同比、环比分别增长了48.16%和81.16%,上半年个贷发放额创历史同期新高。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公积金个贷发放规模大幅上升主要受央行上半年三次下调公积金贷款利率、房产市场及上海个贷新政实施的影响。
2015年4月15日起,上海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和二手房贷款年限。报告表示,个贷新政实施后,一是贷款需求明显增加,新政实施后的日均受理量为新政实施前的1.9倍;二是户均贷款额大幅上升,由新政出台前的每户45万元上升至62万元,增幅达38%;三是贷款平均年限延长,由新政实施前的18年上升至20年;四是6月份个贷发放增长较快,发放额达113.84亿元。
对个贷结构分析显示,职工贷款所购住房中,首套自住或改善型住房面积在90(含)平方米以下占59%,90-144(含)平方米占34%;贷款职工中,低收入群体(收入低于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占33%,中等收入群体(收入介于全市职工平均工资1-3倍)占49%。 数据表明,公积金个贷在支持中低收入群体购买首套房和改善房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公积金房租提取额为去年同期6.2倍
报告透露,2015年上半年,上海住房公积金房屋租赁提取额迅速增长,为1.17亿元,是去年同期的6.2倍。
2014年10月和2015年5月,上海相继进行了两次公积金房屋租赁提取政策调整,进一步扩大提取范围、放宽提取条件、改进提取机制。
从2015年上半年的房屋租赁提取额月走势看,1-4月租赁提取额较平稳,月均提取额为0.11亿元,5、6月提取额分别为0.33亿元和0.41亿元,比前四个月的月均提取额增长了200%和273%。《报告》分析认为,5、6月租赁提取额大幅增加,正是5月1日起上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进一步放宽的新政实施效果反映。
统计数据显示,新政实施来的两个月,租赁提取受理总量达12552笔,涉及受益人数为12648人。新政实施后日均提取笔数为285笔,为2015年1-4月新政实施前的5倍。
对租赁新政的提取人群分析,非上海身份证的无房人群占申请总人数的87%;年龄在20-38岁的人群占申请总人数的88%。 可以看出,在沪工作生活且未有购买房产的年轻的“新上海人”成为此次租赁提取新政的主要受益人群。
上海公积金审贷政策未作调整
近日,网上有消息称:“由于公积金额度紧张,通知各商业银行8月4日起严格按照公积金管理中心政策执行,名下有套房产(限购政策前与父母共同共有的除外),此次购买非普通住房的,不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只可纯商贷,还是按首套执行。”
对此,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自4月15日上海公积金贷款新政发布以来,各公积金贷款受托机构正常受理贷款,公积金贷款运行状态平稳,资金情况良好。上海尚无新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出台。
日前,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确实下发了《关于调整因婚姻需要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认定操作流程的通知》,即取消因婚姻需要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认定的复议流程,调整为审贷条件之一。按照通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家庭房屋套数认定标准保持不变,即借款人或其配偶婚前与各自父母共同拥有的产权房屋不超过1套的,借款人尚未建立婚姻关系的,与其父母共有的产权住房不超过1套,都可以认定为查询到的住房不属于借款人家庭成员名下房屋。
而按照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市民购买改善型第二套普通商品房,可以参照购买首套住房政策执行;购买改善型第二套非普通商品房,在满足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已还清,公积金账户余额等条件的情况下,并非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但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要有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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