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记者 叶松丽
嘉定区鹤霞路水岸金桥苑64号楼前的停车位上,一晚上被人砸损3辆车。这件发生在8月9日的事,至今令业主忧心忡忡,他们担心砸车的人还会再来。因为,物业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对停在地面车位的车辆不负责看管,收取的停车费是“场地费”。如果车主需要专门看管车辆,可以另外付钱。
业主:一夜间三车遭贼手
8月9日早上,家住水岸金桥苑小区64号的陈先生和冯先生发现自己停在楼下181号和178号车位的车子左侧挡风玻璃不见了。“整块玻璃不翼而飞。”
事实上,当天上午,除了陈先生和冯先生的车被砸之外,还有一辆靠近河边的车子也遭了殃。
物业:停车费不是管理费
记者在63-64号楼门前走访时发现,这一个区域没有摄像头。
该小区的物业公司为上海真如物业有限公司,接待人员宋先生表示,该小区共有83栋楼,每栋楼平均13层,总共有4000多户人家。“我们小区这么大,不可能每户门口都装摄像头。这里是动迁房,又不是什么高档物业。而且业委会还没有成立,即使要装摄像头,也要等业委会成立并同意了才能装。”
宋先生说,这个动迁小区的物业费标准很低,包括电梯费一起1.10元/平方米,所以物业服务只提供基本的维修保养。
对于三名车主的抱怨,宋先生说:“如果要车子保险,可以停到地下车库去,我们有地下车库。如果车子在地下车库被砸了,物业公司会全赔。”
记者了解到,该小区地面停车位是150元/月,地下车库每月比地上大约贵100元。宋先生表示:“停在上面的车子,收取的是场地费,我们只是正常巡逻。而地下车库里则有专人看守。”
不过冯先生并不认同物业的解释,他认为地面上的车也是停在物业划定的停车位内的。对此宋先生解释说:“并不是将车停在停车线里面我们就要完全负责。我们每个小时会巡逻,用电筒照一下,仅此而已。”
宋先生说:“我们只是提供场地。要我们承担责任也可以的,我们可以派一个保安专门替你们看着车子,只要你们另外付钱。”
对于物业不愿负责的做法,车主们非常无奈,商量好决定轮流“值班”,看管自己的车辆。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周运柱律师认为物业公司的说法基本合法。物业公司收取的停车费属于提供场地和基本的安全维护,但不是全天候的保管。针对车辆被砸,物业公司如果证明自己尽到了基本的巡逻和安保义务,即可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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