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昌8月18日电(记者高皓亮)病人深夜跳楼自杀,家属在医院打砸,严重干扰医疗秩序。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日前就这一案件作出判决,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至1年2个月不等的刑期。
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12月23日1时,被告人宋某昌、宋章某、宋春某的父亲从赣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2号住院部11楼跳楼自杀死亡。当日晚上,被告宋某昌、宋章某等7人来到医院护士站,以其父亲在医院跳楼自杀为由要求医院给予赔偿,交涉未果后在护士站起哄闹事,并任意损坏护士站吧台、传呼主机、病历车、文件柜等器械设备。
经鉴定,被毁物品价值共计31377元,在法院主持下,7名被告人与医院达成了赔偿协议,并取得医院谅解。
在审理中,法院结合各被告人在案件中所起作用、毁坏财物价值及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作出上述判决。
作者:高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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