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天津港“8·12”爆炸事故进入第16天。记者昨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检察机关对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主任武岱等11人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多部门监管不力 海关放纵瑞海公司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检察机关调查发现: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作为天津港危险化学品经营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业务负有审批、监管等职责,有关责任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违规发放经营许可证,对瑞海公司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监管不力。
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滨海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作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部门,对辖区内企业特别是危化品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负有监管职责,有关责任人员监管不力,对瑞海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经营问题未及时检查发现和依法查处。
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作为辖区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部门,对辖区内企业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业务规划负有审批职责,有关责任人员明知瑞海公司经营危险化学品仓储地点违反安全距离规定,未严格审查把关,违规批准该公司危险化学品仓储业务规划。
天津新港海关有关责任人员在危化品进出口监管活动中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对瑞海公司日常监管工作失察,对其违法从事危化品经营活动未及时发现并查处;给不具备资质的瑞海公司开辟绿色进出关通道,放纵瑞海公司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天津港(集团)公司作为港区企业管理单位,对辖区内经营企业负有安全生产监管等职责,有关责任人员疏于管理,对瑞海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经营问题未有效督促纠正和处置。
安评公司评价师等12人被刑拘
记者从公安部获悉,8月14日以来,公安机关依法对瑞海公司及相关人员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立案侦查。8月20日,依法对提供安全评价报告的天津中滨海盛安全评价监测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以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立案侦查。
目前,已对瑞海公司董事长于学伟,副董事长董社轩,副总经理曹海军、刘振国、田旺,前法定代表人李亮,安保部经理郭向滨,财务总监宋齐,操作部副经理李雅翔,天津中滨海盛安全评价监测有限公司评价师曾凡强等12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刑事拘留;对在事故中受伤的瑞海公司总经理只峰、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尚庆森2名犯罪嫌疑人依法监视居住。
下一步,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将深入调查,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大侦查工作力度,对涉嫌犯罪的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被问责官员名单
10人涉嫌玩忽职守罪被立案侦查 涉及交通、安监、规划等部门
检察机关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对10人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分别是: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主任 武岱(正厅级)
原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副局长李志刚(副厅级、已退休)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港口管理处 处长冯刚
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副局长高怀友(副厅级)
滨海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局长曹春波
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 副局长朱立明
天津海关副关长兼新港海关 关长王家鹏(副厅级)
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 总裁郑庆跃(正厅级)
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 总裁助理李洪峰(副厅级)
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安监部 副部长郑树国
交通运输部1人涉嫌滥用职权罪
以涉嫌滥用职权罪对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副巡视员王金文(副厅级)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交通运输部官员王金文违规帮瑞海公司通过安评
调查组发现,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副巡视员王金文,违法行使职权,帮助不符合安全规定的瑞海公司通过安全评审,致使不具备资质的瑞海公司通过了危险化学品经营有关资质的审批。
记者查阅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官方网站发现,该网站机构设置一栏中王金文的信息并没有被撤销。王金文还曾担任过交通运输部水运局港口处处长、交通运输部水运局港口设施保安工作检查组组长等职务。
据交通部的官网显示,王金文曾多次带队到地方港口进行督查工作。2014年11月20日,王金文带领专家组到舟山市督查港口设施保安年度核查和港口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王金文曾强调,针对行业监管压力大、监管队伍建设存在差距等情况,应根据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按照有利于安全生产管理原则,探索出台一些规范性文件,指导港口各项工作。
天津安监局副局长高怀友发布会上曾称安评合格
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的高怀友,曾先后出席第二场和第四场发布会。
在8月14日第二场发布会上,有媒体问瑞海物流是否有违规的地方,高怀友回应称,瑞海物流在原先物流存储的基础上,通过相关的环评和安评手续取得了危险品周转仓库的资质。根据前期对企业的了解情况,这个企业的安评报告是合格的,同时也经过天津市港口的安全条件审查。
他还回应称,瑞海物流是通过天津市的甲级的安全评价机构取得的安评,该家机构名为天津中滨海盛安全评价监测有限公司。
在8月15日第四场发布会上,高怀友表示,就安评公示问题,8月14日下午征求了交通运输部门的意见,交通运输部门认为对是否公开企业的安评报告没有强制性要求,安评机构作为安评报告公开的主体,如果在不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可以对评价报告的部分内容进行公开。
天津港集团总裁郑庆跃曾在发布会上撇清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在爆炸事故发布会上“喊冤”的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总裁郑庆跃也被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天津港爆炸后的7天内,天津官方共计召开8场发布会,天津港集团却没有发出任何声音。8月19日,郑庆跃在出席新闻发布会时一露面,就迫不及待地对在场媒体“澄清”。
郑庆跃说,天津港集团公司是市属国有企业,于2004年6月由原港务局整体转制成为集团公司,不再具备原天津港务局行政管理职能。天津港是个区域的概念,瑞海国际物流公司和天津港集团公司是坐落在同一区域的没有隶属关系的两家企业。
郑庆跃还表示,“调查组查实后,如果天津港集团或个人有问题,我们会承担相应责任,也会接受处罚。”
发布会结束8天后,官方公布郑庆跃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消息。
本组稿件据新华社、《法制晚报》等
>>数字
遇难人数升至145人 仍有28人失联
截至27日下午3时,天津港爆炸事故共发现遇难者145人,已确认身份145人。其中,公安消防人员21人,天津港消防人员67人,民警9人,其他人员48人。
目前,尚有失联人员28人,其中包括公安消防人员3人,天津港消防人员13人,民警2人,其他人员10人。住院治疗人数为474人,其中危重症7人,重症21人,累计出院323人。
记者了解到,27日位于爆炸核心区水坑南侧的原汽车存放区内的积水废水已经基本抽干。该停车场区域面积约3万平方米,爆炸事故发生后,曾有4000~5000吨的积水。
昨晚,滨海新区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将于今日起开展居民室内财产损失评估工作。
8月12日,天津滨海新区瑞海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危险品仓库发生爆炸。
>>观察
事故发生到官员问责仅用半个月
天津爆炸事故过去仅半个月,已有11名官员被立案侦查,另有瑞海公司、安评公司的12人被刑拘,可见此次事故的追责速度之快、力度之大,问责之严。
天津爆炸8月12日发生,而昨天检察机关依法对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有关责任人员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也就是从事故发生到官员被立案调查用时仅半个月的时间。
记者梳理2014年检察机关查办十大责任事故典型案例发现,天津8·12的官员被立案调查时间用时最少。
比如,2014年江苏昆山“8·2”爆炸事故,事故发生3个多月后,据2014年12月31日《检察日报》报道,记者从最高检获悉,检察机关在江苏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8·2”特大爆炸事故调查中,已对15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涉嫌玩忽职守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再如2014年沪昆高速“7·19”事故,在事故发生后的2个月即2014年9月19日,最高检通报称,检察机关在介入事故调查中,已依法以涉嫌玩忽职守犯罪对11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链接
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最高可判死刑
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瑞海公司及相关人员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立案侦查。
根据《刑法》规定,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将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则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则在刑法中提到: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