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梁某偷倒建筑垃圾被朱晓发现后驾车逃跑,将朱晓拖行60余米,致使其面部及全身多处受伤。梁某的行为已涉嫌故意伤害罪,日前被松江区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2015年7月8日下午,梁某驾驶着自己的自动装卸车从松江某小区装载了一车建筑垃圾。开到新桥镇某处拆迁过的房屋前,梁某见周围无人看管,便迅速地将车上的垃圾倒下,全部倾倒在房前。自以为做得神不知鬼不觉,梁某正准备开溜,被开车驶过的朱晓看见。朱晓立即拦住梁某,并要求其将地上的垃圾清理掉,梁某不肯。朱晓告知其如不将垃圾撤走,就打电话到城管部门。一听要找城管,梁某心里害怕了,担心被处罚。梁某趁朱晓站在车前打电话的空档,直接发动了车子。
朱晓没有防备,情急之下一伸手就拉住了梁某车的驾驶室门框,并喊梁某停车。但梁某丝毫不予理会,依旧加速向前开去。朱晓只得死死抓住驾驶室侧反光镜的铁杆防止被甩下。就这样,车子拖着朱晓向前行驶了60多米,最终将朱晓甩在了路边。扔下朱晓后,梁某继续加速。此时接到朱晓电话的侄子赶到了现场,将车横在路中央想拦住梁某,但梁某直接从田里绕了过去。朱晓侄子紧跟其后继续追赶,最后梁某闯红灯逃走。
接到报案后,民警很快将梁某抓获。到案后梁某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表示当时是被每装载一车建筑垃圾可以赚200元的利益所诱。如今的梁某,因故意伤害罪被批捕,看守所中的他后悔莫及,贪一时小利伤害了他人,也使自己付出了沉痛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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