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的王强(化名),与小惠相识于网络,2007年6月两人登记结婚。一年后,两人育有一子。然而,好景不长,2013年6月,王强发现小惠在QQ上与某男子聊天的记录语气暧昧,认为小惠与他人有不正当关系,两人发生争执并分居。
一个月后,王强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小惠不同意,并向法庭提交保证书,当时法院判决不准予双方离婚。
可此后两人关系仍然紧张,王强发现小惠仍与先前的暧昧对象联系。同年10月,小惠辞职离汉,前往南昌与该男友同居,而且很少照看儿子。王强无奈之下,起诉离婚,要求小惠赔偿精神损失费。
近日,法院判决,准予两人离婚,婚生子由王强抚养,小惠支付抚养费,王强作为无过错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具有法律依据,法院判定小惠赔偿王强15000元。
(制图:穆莎丽)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