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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租房不再强制登记备案 公权力退后一步

来源:界面 作者:李启玮
深圳上梅林祠堂广场前播放着免费电影,电影幕布就架设在密集的城中村楼房中。(图片来源:CFP)
深圳上梅林祠堂广场前播放着免费电影,电影幕布就架设在密集的城中村楼房中。(图片来源:CFP)

  “来了都是深圳人”这句标语是每个刚来深圳打拼的人最为熟悉的宣传口号。作为中国流动性人口最多城市之一的深圳,如何管理形形色色的出租房是持续多年的难题。最近,深圳长达23年的《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简称《条例》)被废止,出租房屋没有登记备案要吃罚单的历史正式宣告结束。

  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8月31日发出公告,称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的《关于提请审议废止〈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的议案》,决定废止《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

  界面新闻记者了解到,实施了23年的《条例》此前备受争议,被废除意味着来深人士在深圳出租房屋,以后并不会被强制要求登记备案,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或由现在的强制变为政府提供的一种“见证”服务,市民可自愿申请。

  《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于1992年12月26日在深圳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通过并正式实施,期间经过1997年、2002年、2004年、2013年四次修正。

  深圳是个典型的移民城市,非户籍人口高达69.2%。2014年深圳市常住人口已达1077.89万人,深圳土地面积只有北京的1/8,但深圳人口密度在国内却是数一数二,在2014年已达每平方公里5398人。

  “《条例》中具有深圳特色的主要内容,是设立了房屋租赁合同强制登记备案制度。”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周荣生向媒体介绍称,设立备案登记制度的主要目的,一是维护房屋租赁市场秩序,掌握房屋租赁情况,发布房屋租赁价格;二是依托房屋租赁合同登记了解掌握房屋租住人员信息,特别是非深户籍人员信息,加强对非深户籍人员的服务和管理;三是依托房屋租赁合同登记代征房屋租赁相关税款。

  据《深圳特区报》报道称,根据该《条例》,从房屋租赁关系设立起,当事人应到区主管机关登记或备案,否则将处以租金总额20%的罚款。这一规定当初引起了巨大争议,在2013年的修正案中被删除。

  在深圳,租房登记备案主要成为租房住户在申请学位或者补贴时的重要依据。据《深圳商报》报道,福田区在今年秋季入学学位申请时,就明确要求提供“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登记备案的住宅用途《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和《房屋租赁凭证》(必须为整套房屋且有效期为一年以上)”。而且,“按租赁凭证在街道租赁所登记备案日期,每满1个月加0.1分,累计不超过10分”,这意味着备案日期将直接关系到积分入学的分数。

  但是长期以来,随着经济开放程度越来越高,因为办理程序复杂,加之要避税,该《条例》的管控和实际作用已经极其有限。在现实中很少有市民办理房屋租赁备案,除非涉及到一些学校开学需提交有关材料,强制备案制基本形同虚设。

  深圳市律师协会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张茂荣告诉界面新闻记者,废除旧条例是大势所趋,“当时设置条例目的在于管理流动人口,以及方便普查数据统计,但在实施过程中在收费和租房备案方面备受争议,现实中住宅类租户很少登记。”

  界面新闻记者了解到,此次废除《条例》的议案由曹建社、向隽等25位市人大代表于2014年联名提出,房屋租赁合同作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意思自治的产物,完全可以依靠相关民事法律、法规进行调整。他们认为这项制度仅仅是出于政府进行房屋租赁市场管理的需要,具有浓厚的行政色彩,且不符合当前国家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应当废除。

  据《深圳特区报》报道,这25位人大代表们在议案中提出,该条例原寄希望于通过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强化房屋使用安全等。但随着社区管理和户籍、消防、城管等执法部门法治意识和执法力度的加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功能已逐渐被取代。

  《房屋租赁条例》此次被废除,政府官方和房地产业界普遍认为,该条例已完成历史使命,被废除对深圳房屋租赁市场实际影响不大。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原丽萍对媒体表示,房屋租赁合同强制登记备案制度与国家当前简政放权、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的改革要求不符;且通过房屋租赁合同强制登记备案制度实现“以房管人”的功能,已被今年年6月1日起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中的居住登记制度替代。“《条例》的历史使命已经完成,已无保留和适用的必要,建议废止。”

  深圳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和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的意见认为,房屋租赁属于民事行为,可以由当事人依法自主决定、自担风险、市场调节,无需通过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方式来进行管理。“变登记备案义务为登记备案服务,这符合国家关于建立服务型政府、减少行政审批事项的要求,可能更为合适。”

  今年6月,《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正式实施,根据有关规定,依托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掌握房屋租赁情况和租住人员信息的功能已完全可由居住登记制度替代,能够解决掌握非深户籍人员信息和税源信息的问题。

  至于有租户的孩子要上学需出具相关证明,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负责人表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将由强制变为政府提供的一种见证服务,当事人可自愿申请登记,具体的政策需经政府部门研究后出台。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房地产市场专业律师周争锋告诉界面新闻记者,公民个人对其私有财产的处分,国家公权力不能过分的干涉,所以强制备案制度被废除是好事情,租赁条例里面有些条文直接和合同法的规定冲突,最明显的就是关于租赁期限的规定住宅不超过8年,其他用房不超过15年。合同法是最长不得超过20年。

  周争锋表示,废除条例最主要的意义就是公权力在出租房产这一块后退了,出租行为完全由市场决定。

  桃源出租屋综合管理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界面新闻记者,目前还没有接到上级正式的通知,但平时也很少有人来办理登记备案。“去年有了居住证登记后,也并不是强制登记。但由于深圳吸引外来人口,出台了不少租房补助政策,办理租房登记的需求依然存在。”

news.sohu.com false 界面 https://www.jiemian.com/article/370855.html report 2978 深圳上梅林祠堂广场前播放着免费电影,电影幕布就架设在密集的城中村楼房中。(图片来源:CFP)“来了都是深圳人”这句标语是每个刚来深圳打拼的人最为熟悉的宣传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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