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份,巢湖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巢湖市金源融资担保公司(国有)原总经理胡文生(正科级)涉嫌滥用职权、受贿案被立案查处。昨日,记者从巢湖市法院获悉,该案将于9月10日开庭审理。据悉,检方指控胡文生涉嫌受贿120余万元。
[渎职] 让国家损失289万元
检方指控,2012年10月,作为法人代表和总经理的胡文生未尽审核职责,擅自违规决定由巢湖市“金源”担保公司为巢湖“永华”建材有限公司融资担保贷款280万元。 2013年底,贷款到期后,“永华”公司没有还款,贷款银行从“金源”担保公司的账户划走289万余元。后因“永华”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李某去向不明,这笔款项无法追回,造成了国家直接经济损失289万余元。
[受贿] 涉嫌受贿120余万元
检方指控,为感谢胡文生在贷款担保方面给予的关照,从2009年底到2015年3月份,巢湖市“天丰”米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高某先后9次送给胡文生现金共计33万元。根据指控,6年多时间里,胡文生涉嫌先后收受37家企业的贿赂120余万元。
纵览胡文生的涉嫌受贿的37笔指控,让人印象深刻的是,胡文生多次在父母生病的特殊时刻收钱。检方指控,2009年12月的一天,高某以胡文生母亲生病为由,送了1万元。2011年的一天,高某又以胡文生父亲生病为由,送了2万元。 2015年3月份,高某又以胡文生女儿出国为由,送了5万元。
[查处] 落马疑因知情人举报
据了解,今年4月20日,巢湖市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人员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胡文生有滥用职权,违规融资担保贷款给国家造成损失的行为。当天,办案人员将胡文生从办公室带走。归案后,胡文生如实供述了自己滥用职权的相关事实,同时还如实供述了检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受贿的相关事实。据了解,该案将于9月10日在巢湖市法院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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