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乡市委原书记李庆贵上了9月6日的《新闻联播》。
只不过,他并没有在镜头前侃侃而谈,新闻里也没有他的身影。主播严肃地通报:李庆贵被问责了。
一个地级市的原市委书记问责被免,为什么能上《新闻联播》?
问责
李庆贵的被免,跟他的三个同僚落马密切相关。
在新闻联播播发消息的同时,中央纪委官网也发布了河南省委的通报。
根据通报,作为新乡市“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李庆贵,对主体责任认识模糊、工作领导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对班子成员疏于教育、管理和监督,用人严重失察失误,面对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不坚持原则、不敢斗争,对连续发生的3名厅级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2014年4月至2015年1月,河南省纪委立案查处了新乡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常务副市长贾全明,新乡市委原常委、市委政法委原书记、市公安局原局长孟钢,新乡市政府原副市长崔学勇等3名厅级领导干部。
通报称,这3起案件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社会影响特别恶劣,且违纪违法行为主要发生在李庆贵担任新乡市委书记期间。
同时被点名批评的,还有新乡市纪委。对同级领导班子成员的问题,新乡市纪委被指“该发现没有及时发现,发现了也没有及时采取措施,监督严重失责失职”。
“这次查处的问题,是一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而受到责任追究的典型案例。”河南省委直指问题的核心。
政知局小编想提醒局友注意,此时《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印发后刚过一个月,规定里写进了这么一条—对于“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不力,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或者分管领域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出现违纪违法问题的”,应当对有关领导干部实行问责。
李庆贵不幸成了那个“撞在枪口”上的人。
前兆
河南省委研究决定,给予李庆贵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其领导职务;对新乡市纪委通报批评,并责令其作出检查,市纪委原书记王炳奇已被免去职务,决定对其诫勉谈话并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另行安排工作。
在政知局小编看来,这次在党风廉政主体责任上的问责,并非没有前兆。
去年9月25日至12月10日,河南省委第五巡视组曾对新乡市进行巡视。巡视组组长刘有富反馈时指出,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方面,新乡市还存在薄弱环节。“认识不深刻,权责不具体,落实不到位,监督不完善,追责不彻底”等问题都不同程度存在。
此外,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严重,少数领导干部以权谋私,有的领导干部对家属、身边工作人员要求不严,资产、资源、资金管理混乱,重点领域腐败问题仍然高发频发,交通、土地、规划、环保等领域腐败案件相对集中,民生领域贪腐问题突出,政法领域腐败问题严重,市公安系统出现“塌方式”腐败。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两个月之后,河南省委决定,李庆贵出任河南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不再担任新乡市市委书记一职,时任新乡市长的舒庆全面主持工作。年满六十的李庆贵由此离开了履职近4年的书记岗位。
因为“主体责任”出问题,李庆贵的仕途走出了跟几位前任截然不同的轨迹。李庆贵之前的新乡市委书记吴天君,现任中共河南省委常委、郑州市委书记;再之前一任书记连维良,离开新乡后,先后赴洛阳、郑州两地任职,并于2012年出任国家发改委副主任。
信号
让政知局小编略感意外的是,关于李庆贵的通报不仅刊登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的首页,还出现在9月6日晚间的《新闻联播》之中。如果仔细阅读通报里的内容,或许能看出背后的门道。
比如,通报提出了这样的明确要求: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领好班子、带好队伍,切实把管党治党的责任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触犯纪律及时处理,让红红脸、出出汗,咬耳朵、扯袖子成为常态。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要敢于监督、敢于问责,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决不能养痈遗患、放任自流。
相信大家都听说过这样一句话:"没有问责,压力就传导不下去"。透过这份通报,政知局小编粗略梳理了一下,未来的问责还有以下几个趋向:
其一,要把深化问责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具体抓手,层层传导压力,级级落实责任,实现问责常态化。
其二,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部门和单位,要坚决问责,坚持"一案双查",综合运用约谈诫勉、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
其三,越往后越严、处理越重,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政知局小编以为,李庆贵之所以上《新闻联播》,实在是因为他足够典型。这则新闻要给他的同僚们看,更要给官当得比他大的人看,只要是那些习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官员,都得要看懂新闻背后的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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