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裴晓兰)李某花费1万元办了一张羽毛球俱乐部的会员卡,三个月后收到俱乐部停止营业的短信,当时卡内尚有8000元未消费。因多次要求退费未果,李某起诉俱乐部。近日,顺义法院受理了此案。
李某诉称,2014年8月10日,他花费1万元购买了位于顺义的某羽毛球俱乐部的会员卡一张,会员卡面值为1万元,另赠送2400元,可消费310小时。2014年11月23日,他接到手机短信通知,该俱乐部由于拆迁停止营业,而此时他仅消费62小时,尚有余额8000元未消费。此后,他多次要求退还未消费的余额,但遭到俱乐部拒绝,故起诉要求该俱乐部返还会员卡内未消费余额8000元及利息2280元。
据法院调查,经营该羽毛球俱乐部的公司于2001年在密云县注册登记,但实际经营地和办公场所均不在登记地址,备案地址则在朝阳区某小区内。承办法官赴该小区物业公司调查,亦未有该公司的信息。由于被告下落不明,此案启动了公告程序。记者了解到,按照规定,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果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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