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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主任向开发商索贿520万 村组干部几乎全参与分赃

来源:华商报
城改拆迁对很多村民来说,意味着生活条件的改善,但对于部分村官及个别政府工作人员来说,却是一块大大的“唐僧肉”,想办法扑上去咬一口。

  城改拆迁对很多村民来说,意味着生活条件的改善,但对于部分村官及个别政府工作人员来说,却是一块大大的“唐僧肉”,想办法扑上去咬一口。

  村主任索贿520万5干部私分

  高楼村地处西安东郊,拆迁改造前,数万进城务工人员,在高楼村居住、生活。

  2013年10月至2015年5月初,在征地拆迁中,高楼村村委会原主任吴某利用职务便利,向原村集体土地租赁商卫某索贿520万元,其中吴某分得240万元,村党支部原书记郭某分得160万元,村原妇女主任吴某分得5万元,村委会原委员朱某分得5万元,村监委会原主任龚某分得5万元。

  “这起案件非常典型,村组干部几乎全部参与拆迁受贿。”案发后,西安市灞桥区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非常重视,区纪委通过多方调查核实,给予5人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有数据显示,近年来,西安市城市征地补偿环节职务犯罪案件呈高发态势,负责征收、规划土地和基层街道、社区、村组协助征地补偿工作的人员,逐渐演变成收受贿赂的“主角”,有些还结成“利益攻守同盟”扎堆作案,造成“查办一人挖出一窝,办理一案带出一串”的局面。

  索贿5000万用于融资担保和日常消费

  西安市雁塔区丈八街道办东滩社区居委会原主任于某、原书记刘某受贿案,曾被中纪委通报。2009年底,于某利用职务便利,以该村与开发商实施联合开发为由,向开发商索贿5000万元,用于其个人融资担保和日常消费;刘某索贿30万元用于个人日常消费。雁塔区纪委给予于某、刘某开除党籍处分,并分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城中村拆迁这话题确实很敏感,头绪多,杂乱无章,拆迁政策不明,需要兼顾多方利益,难度很大,也容易滋生腐败。”8月12日,从事拆迁城建的干部张先生告诉华商报记者,截至目前,国家没有出台集体土地拆迁条例,只能参照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开展工作。

  这其中问题很多,村干部选举主要依靠宗族关系以及经济实力,因为农村人际关系复杂,为做成一些事情,必须通过宗族或者利益来笼络一些人、解决一些矛盾,在拆迁中,这些人也会通过不同途径参与拆迁,攫取利益最大化,谁也逃不出这种怪圈。

  谁都惹不起 开发商用工程和钱“搞关系”

  在西安从事城改建设的开发商刘先生说,在拆迁改造过程中,开发商是弱势,每个环节都得罪不起,大到政府官员,小到村组干部甚至村民,每一步都很谨慎,生怕得罪了人。“一定要和村组干部搞好关系,因为从村民安置、选房,村民代表开会等事项,都需要村干部签字盖章,否则后面的手续几乎没法办理。”

  怎么搞好关系呢?不外乎送钱么,或者工程土方、钢材、水泥等建筑材料让村上做,除村干部外,村干部的“反对派”也要参与,就连村上的“闲人”也来要工程,都不能得罪,也得多方协调。

  “那么多人要抢生意,你怎么协调呢?”华商报记者问。刘先生冷笑着说:“让他们自己私下去协调,去平衡,去挣、去抢、去打吧。”

  违规审批、串通招标、索贿受贿 10种手段隐蔽作案

  2013年,西北政法大学教授殷武与西安市长安区检察院,就因城市拆迁改造导致的村官职务犯罪联合调研,形成了一个调研报告。报告显示,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交织,涉及城改拆迁各个环节,手段广泛多样且隐蔽,具体表现为:

  1.开发主体与政府项目审批或主管部门人员相互勾结,出具虚假证明文件,违规审批、串通招标;

  2.拆迁与被拆迁人员勾结、突击搭建、“种房子”,骗取拆迁补偿;

  3.虚构补偿对象、补偿面积、农业人口等;改变房屋定性等级,把生活型用房改为经营型用房;重复拆迁事项、将一证变为多证骗取超额补偿款以及安置利益;

  4.伪造拆迁项目内容、伪造证照、出具虚假材料、假离婚、假结婚骗取补偿款;

  5.利用违规分户、突击迁移户口等手段骗得补偿款和安置利益。因“多分户”向执法人员行贿是拆迁热点之一;

  6.以投资收取权益等形式行贿,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

  7.利用职权索要收受开发商和被拆迁人的贿赂;

  8.利用发放拆迁补偿的时间差挪用公款;

  9.从事拆迁管理工作的国家公职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放纵一些关系户搞违法建筑,对弄虚作假不严格监管,滥用职权,致使拆迁补偿款被骗;

  10.拆迁中介人员违规帮助被拆迁户骗取补偿款。

  受贿人数翻番增长大案逐年增加

  “土地征用开发、城改拆迁、基础设施建设是村干部犯罪的高发部位,串案窝案是一个显著特点,犯罪主体和年龄相对集中。”8月13日,西安市人民检察院预防处负责人说。可以说,征地拆迁,也拆出了一窝窝“硕鼠”。

  据悉,2013年,该院对西安市2010至2012年村干部职务犯罪进行分析,西安市下辖13个区县中,共有3161个行政村。上述3年间,西安市检察机关累计查办村干部职务犯罪120件156人,其中贪污、职务侵占类犯罪51人、贿赂类犯罪82人、挪用类犯罪21人、其他类犯罪2人。

  华商报记者对西安市检察院精编的《警示录》中33个典型案例统计分析发现,其中22个案例是城改拆迁犯罪案,占33个典型案例的66.7%;其中贿赂案共15件,仅城改拆迁贿赂案12件,占贿赂案80%。具体特点如下:

  犯罪主体集中。查办的156人中,村主任和村支书94人,占比60.3%,是村干部职务犯罪的高发群体;村民小组长34人,占比为21.8%;财务人员、村委会委员、支部委员28人,占比17.9%。

  文化程度偏低。查处的156人中,没有本科以及本科以上学历。高中文化程度41人,占比26.3%;中专文化程度7人,占比4.5%;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108人,占比69.2%;

  犯罪年龄集中。40岁以下23人,占比14.7%;41岁至50岁66人,占比42.3%;51岁至60岁55人,占比35.3%;60岁以上12人,占比7.7%。犯罪村干部年龄集中在41岁至59岁之间。

  贿赂类案件集中。查处的156人中,受贿82人,涉案罪名主要是贪污罪、受贿罪和挪用公款罪。

  受贿案件逐年攀升。2004年至2006年,查办的村干部受贿人数仅8人;2007年至2009年,受贿人数达40人,翻了5倍;2010年至2012年,受贿人数上升至82人。

  发案重点环节集中。村干部职务犯罪多发、常发在土地征用开发、城中村改造、基础设施建设、支农惠农补贴以及农村社会保障、救灾优抚移民专项款物管理方面。

  大案比例比较大、涉案金额逐年增大。查处的案件中涉及贪污受贿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的大案人数为87人,占涉案总人数的55.8%。

  人财事网状联动预防 事前、事中、事后监督

  拆迁中为何职务犯罪逐年增长?西安市长安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认为:“制度设计有缺陷是首位,也是根本原因,目前缺乏农村宅基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制度,补偿标准不一,使拆迁中人为因素增大,留下了犯罪机会。”

  就如何预防城改拆迁职务犯罪,前述调研报告提出,首先,建立拆迁职务犯罪预防“人、才、事”网状联动机制,将城改拆迁参与主体纳入职务犯罪预防网络链接点,重点把控“财随事走、事随人走”的预防策略。

  其次,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监督”。拆迁前的警示教育,拆迁中提供法律服务,一旦发现问题“苗头”,采取单独约谈等措施处理,但对违法行为绝不手软,严厉打击。据了解,2013年至2014年西安市检察院开展涉农职务犯罪警示教育127场,约谈村干部230余人。

  最后,建立健全拆迁各项有关制度,建立集体土地拆迁补偿安置制度,制定统一的赔偿标准等。

news.sohu.com false 华商报 https://ehsb.hsw.cn/shtml/hsb/20150914/544098.shtml report 3837 城改拆迁对很多村民来说,意味着生活条件的改善,但对于部分村官及个别政府工作人员来说,却是一块大大的“唐僧肉”,想办法扑上去咬一口。村主任索贿520万5干部私分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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