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广州9月14日电 (王华 李珠 茜子)广州市政府14日出台《来穗务工人员申请承租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试行)》,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外来务工人员可申请公租房。
据了解,广州市计划按公租房年度供应总量10%左右,每年可向来穗务工人员提供公租房约600套。
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当天下午通过了《来穗务工人员申请承租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试行)》,该《细则》共30条,明确了来穗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的准入条件、申请程序、分配方式、配租管理等内容。其中,准入条件包括来穗年限、社保缴费年限、就业登记年限、住房、收入和资产限额以及是否符合计生规定,是否有犯罪及治安违法记录等。
广州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来穗务工人员申请承租市本级公租房可分成两类情形:一是来穗时间长、就业稳定、家庭人均年收入在29434元(人民币)以下者;第二类是高技能人才或受表彰、获荣誉称号的来穗务工人员,收入没有限制。两类人员符合《细则》中的准入条件即可进入申请程序,由街道受理并初审后,上报区级部门并联审核。
配租方式采取积分与摇号相结合,积分高者优先,积分相同的再进行摇号筛选。
据悉,租赁合同有效期通常为3年。租金标准基本按照同项目公租房租金标准70%计租,相当于户籍住房保障对象租金缴交水平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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