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重庆君融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庭源在微博发布一封犯罪嫌疑人的信件,重庆市律师协会(下称“重庆律协”)拟给予其公开谴责的处分。
5月16日,为表达达渝城际铁路过境邻水的诉求,邻水县曾发生一起“保路”活动,冲突中一辆救护车和两辆社会车辆被烧毁,30余名干部、民警和38名围观群众受伤。
四川省邻水县坛同中学美术教师兰明川在活动前,曾向警方提交“保路”申请未获批复,被警方以涉嫌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刑事拘留,后又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逮捕,兰明川最终在7月11日取保候审回家。
张庭源接受兰明川委托,于6月8日在四川省武胜看守所会见兰时,将兰明川书写的《致义工们的一封信》带出并在其新浪微博发布。
兰明川还有一个公开的身份是四川邻水义务工作联合会会长,该联合会以做社会公益活动在当地广为人知。
张庭源发布兰明川的书信后,邻水县检察院立即向重庆市司法局传达一份《检察建议书》,认为张庭源未经相关部门同意,将书信私自带出看守所并在网上公开发布的行为违反了《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根据《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第二十三条规定,“律师不得借职务之便违反规定为被告人传递信件、钱物或与案件有关的信息”。
邻水县检察院建议重庆市司法局加强对张庭源教育管理,并追究他的相关责任。
8月31日,重庆律协依据邻水县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对张庭源下发了《听证权利告知书》,告知书表示,经惩戒委员会讨论,拟给予张庭源公开谴责的处分。
9月17日,重庆律协对张庭源做出惩戒举行听证。据张庭源透露,重庆律协会的处分听证会不准委托代理人、不准证人出席、不准旁听。
张庭源告诉记者,《致义工们的一封信》与兰明川涉嫌的“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无关联,作为辩护律师将这种信件带出并根据兰明川的嘱托公开发表是正常通信权利的实施行为。
两高三部最近联合出台的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定,要求保障律师的通信权利,张庭源也认为,该通信的公开行为与法律规定相符合,重庆律协不应对其启动惩戒程序。
近日,张庭源报名参加10月份在海南举行的京津沪渝粵琼黔律师羽毛球赛,重庆律协以正在处分张为由,剥夺其羽毛球比赛选拔参赛权。
张庭源报名参加10月份在海南举行的京津沪渝粵琼黔律师羽毛球赛,但重庆律协以张被处分为由,剥夺其羽毛球比赛选拔参赛权。
在9月17日的听证会后,重庆市司法局律师公证管理工作处副处长、市律师协会副秘书长彭建军告诉张庭源,称其是被处分的人,不能代表重庆律师参赛。
9月19日,该次羽毛球比赛选拔赛开始时,重庆律协工作人员在现场阻止张庭源参赛。
按照重庆律师协此前发布的参赛要求第二条的规定,参加比赛的律师本人及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在近两年(2014年至2015年)内未受到任何处分和处罚。
张庭源认为,重庆律协对其作出的处分刚刚举行完听证,尚未作出实质性处分,他符合参赛的要求。
彭建军向《财经》记者表示,重庆律协已经在处理张庭源的事情,他拒绝发表置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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