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调查显示,如果用5分代表非常幸福,上海市女性的平均幸福指数为3.54,其中自认为“很幸福”的女性占18.7%、“比较幸福”的占67%。
10月26日,上海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公布了委托华东师大课题组完成的上海市女性幸福指数研究报告,调查显示,未婚女性幸福指数最高,离异女性幸福指数最低,经济独立、家庭和谐被认为是上海女性感到幸福的主要原因,
婚后三年是幸福感低谷,因为不确定性根据里克特量表五分法,得分0-1分表示很不幸福,1-2分表示不太幸福,2-3分表示一般,3-4分表示比较幸福,4-5分表示很幸福。调查显示,上海市女性幸福指数为3.54,其中“很幸福”的占18.7%、“比较幸福”的占67%、“一般”的占13.9%、“不太幸福”的占0.3%。也就是说,共计85.7%的上海女性感到很幸福或较幸福。
调查中专家发现,年龄与幸福指数呈同步增长,不同年龄女性幸福指数差异不太大,但呈现随年龄增长而幸福指数增高的样态。18到40岁的女性,幸福指数平均为3.52,41-55岁的女性为3.53,56-60岁的女性为3.59,61岁及以上女性为3.56。
在调查中,不同婚姻状况的女性幸福指数差异显著。未婚与已婚女性幸福指数接近,分别为3.56和3.55;丧偶女性的幸福指数下降至3.44;离异女性幸福指数最低,为3.18。专家发现,与传统说法七年之痒不同,女性婚姻幸福感最低的时间段是结婚三年以内,未婚和婚龄20年以上的女性幸福指数最高,均为3.56;婚龄3-7年的女性幸福指数为3.53;8-20年的女性幸福指数为3.52;3年以下婚龄的女性幸福指数最低,为3.43。专家表示,这说明这一婚龄段的女性存在着婚姻不确定的感受。
幸福感与事业成功关系不大,与经济独立有关在问及幸福的主要来源时,77.7%的女性选择家庭生活美满,73.1%的女性认为幸福来源于个人身心健康,42.3%的女性选择精神充实愉快,而选择收入高生活富裕的女性仅12.5%,选择比周围人生活水平高的仅占4%。
事业学业发展在上海女性幸福指数中的所占比重不大,认为幸福来源于“事业学业有所成就”的女性仅占5.2%。专家认为,这说明上海女性认为工作、学业的成功不是幸福的主要来源。随着个人月收入的提高,女性的物质条件幸福指数也随之上升:1860元以下为2.94;1861-5000元为3.19;5001-8000元为3.40;8001-11000元为3.60;11000元以上为3.95。在家庭年收入方面,5万元以下的女性幸福指数为2.92;5-10万元为3.20; 10-20万元为3.29;20-30万元为3.43;30万元以上为3.91。
16.4%的女性愿与公婆同住,但不想被干预生活
调查显示,上海女性与长辈关系较为和谐:有34.3%的上海女性愿意与父母同住,但愿意与公婆同住的比与父母同住的低,仅为16.4%。
专家分析,上海女性能够处理好复杂的家庭关系,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经济独立和生活自主减少了家庭矛盾,希望父母、公婆提供经济支持的仅占受访女性的5.5%和5.3%。这说明,上海女性经济上不依赖长辈,对长辈的期望是“不干预我的生活”。
调查同时显示,上海女性需求最大的是妇女健身活动场所(37.1%);其次是提供妇女社交平台(22.8%);家政服务、儿童托管服务分别列第三、第四位。在社会支持方面,上海女性期望提高女性社会福利待遇的达45.6%,其次是调节家庭矛盾的服务,为24.3%。上海女性最希望能够定期开展女性特殊健康检查(53.8%),其次是对女性“三期”(经期、孕期、哺乳期)提供特殊照顾(24.5%)。
课题组根据调查结果建议,民政部门要在登记结婚程序中增加婚姻与家庭关系的教育内容,帮助新婚女性学习处理夫妻关系、婆媳关系及其他的家庭关系。相关部门要加大财政投入,进一步扩大放学后和暑期孩子看护服务规模,完善子女看护服务社会化,解决职业女性子女看护的困难。同时,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向离婚和新婚女性提供多元社会帮助,包括婚姻咨询和心理疏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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